「父母皆禍害」這句話在某些群體中,幾乎已經成為人盡皆知的一句話。
在心理科普的過程中,許多心理學工作者花了非常多的精力,在向普通父母普及早期養育的重要性,這幫助新一代的年輕父母在養育孩子的過程中,避免了許多傳統養育方式中有可能對孩子造成不良影響的方式,比如過早訓練排便、過早與父母分離、父母的情緒問題等等有可能給孩子帶來的影響。
當這些知識的普及度越來越高的時候,父母的養育方式有可能帶給孩子的影響越來越被重視,而孩子自身在成長所具備的成長的能力,孩子自身的人格因素對自己的成長發育所具有的影響,卻沒有得到充分的重視。這個現象其實並不是現在才有,克萊因在她20世紀50年代的文章中就曾提到過這個現象。
在臨床工作中,常常可以看到:將自己現在的功能缺損或是適應不良,歸結於父母的養育造成的問題,往往成為阻礙人格成長的重要因素。而去探索他們為何有如此的歸因,常常又會被告知「其實以前我也沒這麼想過,是後來我看了一些心理學的東西,才感覺是這樣的」。如此說來,心理學知識的普及,反而造成了一些人的成長困擾。
知識對人造成的影響,是一個複雜的過程。
對於心理學工作者來說,話一旦說出口,有可能被接收為什麼樣的內容,其實是不可控的。因為每個人從他人的語言中所接收到的訊息,都是加入了自己的理解的(投射、內攝),每個人都是用自己對世界的理解創造了對方話語的含義,而每個人接收信息時,往往又會優先接收對自己有利的內容。
也就是說,當接收這些心理學知識時,對於某些人來講,是需要擴大父母的影響、同時忽略自己可能的責任的,因為那可以幫助他用這樣的方式完成他自己的一些內部需要。
同時不可否認的的是,心理學工作者本身也是曾經受傷的孩子。當他自己的創傷還沒有得到很好的修復時,同樣會尋找各種各樣的方式來幫助自己緩解痛苦。所以,去關注父母的養育給孩子造成的影響,既是專業需要,也可以幫助自己釋放一些痛苦體驗。所以,無意識中,可能心理工作者去強調父母的養育比強調孩子自身成長元素就會更多。而忽視自身原因的結果,同樣會造成各種痛苦。
對人格的理解是理解社會生活的基礎,所以,很多的社會現象其實都是有個體原因的。
當一個人在內心對父母充滿了憤怒與責備時,他在社會生活中,同樣也會對象徵層面的父母充滿了類似的情感體驗,比如對領導、權威的憤怒;比如對國家、政府的聲討,等等。
當一個人內心的情緒體驗是以憤怒、憎恨為主色調時,他也就很難與周圍的人建立起安全的關係,也難以適應所處環境的社會生活,這些困難有可能會加重他內部的破壞性情感,然後,再加重他的適應困難。他的生活可能陷入一個傷害性的循環裡,變得很糟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