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來信
呂麗絲您好,小女子今年30歲,我們交往近9年,有規劃明年結婚,3年買房。我們兩人的薪水加起來約9萬,共同目標是在高雄買一間屬於自己的房子,目前還在努力的存頭期款。
問題來了,原本預計想和男友靠自己的能力,買個三房兩廳,未來與小孩同居。但父母知道我們有買房的計畫後,也表示想與我們一起住。目前我們全家人住的房子是租的,但是我常會擔心,日後爸媽沒能力付租金。就這樣,我們把原本設定的三房兩廳變成了透天,但卻發現預算要從600萬提高到1200萬。
麗絲覺得,我們要好好存錢(頭期最快也要存5年)買可以接父母一起住的房子,但可能生活壓力會比較大。還是買一個我跟男友都負擔的起的房子,好好規劃屬於我自己的生活?
父母目前都退休了,但身體狀況都還可以,領著微薄的退休金過生活,我也會每個月固定給生活費。我知道他們很辛苦,也很想孝順他們。我很愛他們,但愛的很辛苦。如果到最後評估起來我們只買的起3房兩廳,不接父母一起住,會不U好嗎?
律師回覆
這位姊妹,想想如果是性別調換,你的問題將會引起多少的爭論?簡單來說,你跟未來的配偶一起買房子,但因為你的原生家庭可能要搬家,你考慮把預算提高,讓全家人一起住。你想詢問我,這樣的決定是不是適當?
你自己也知道,當大部分的朋友想要詢問你的意見,自己其實已經有了答案,只是希望身為朋友的你,可以加以肯定而已。讓我猜猜你的心意,如果可以不考慮U好,你不想跟他們一起住,但是你「隱約」覺得,這樣很不「道德」,這麼說沒錯吧?
首先,結婚就是產生一個新的家,不是誰融合入誰原來的家。在這個前提下,你不該容許你的家人跟你的配偶一起住,這與性別無關,而是與你們能否一起承擔一個新家有關。你想想,為什麼不是公婆跟你一起住?如果他的原生家庭也是又老又窮、家徒四壁、無家可歸、父死母在、母亡父存、獨生長子,你覺得,該不該讓他們的長輩們一起來住,或是你乾脆去住他們家?如果不能,為何你爸媽可以來住你們的新家?公平起見,要不要兩個家族一起住,他們四位家長可以沒事打麻將,一起幫你們照顧小孩?吵架的時候還可以一起加入,六個人一起增加情趣?
事情不是這樣的。什麼叫做U好,你自己要先好。在你好了以後,才能照顧其他人。姑且不論前提,是你們應該共同建立一個全新的家,另一個重點是,你們根本沒有多餘的錢去「孝順」。預算多出六百萬,你們就得多出頭期款與貸款,未來這些費用將會吃掉你們的生活品質與孩子的開銷,這樣的生活會快樂嗎?更別說,他們如果介入你與配偶的生活,你有沒有能力去承擔所有的壓力?你可以在能力範圍內,給他們適當的扶養費,這是法定的義務,我贊成你量力而為,但不能把自己賠進去。
當然,容我提醒你,你跟未來配偶的房子,如果是婚前購買,所有權登記請一人一半。既然是「婚前」,就是還沒結婚,在登記的前一刻,即便在一起九年,都有可能因為喜餅要買多少而分手,如果登記在一個人名下,未來或許會走上法院。如果婚後才購買,原則上在離婚時,無論貸款誰支付、登記誰名下,分配剩餘財產時也都是一人一半,對彼此的保障都會比較高。當然,如果可以登記一人一半更好,至少不會莫名被賣掉。
最後,愛得很辛苦,那不是愛,那是責任。責任,不能犧牲自己,而是做自己該做、能做的事。藉由跟他們一起住,去照顧他們的晚年,只會讓你心力交瘁,同時毀了兩個家庭。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呂秋遠臉書
責任編輯/潘渝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