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決定轉往台灣中部,投奔友人。在友人的介紹下,認識了一名三十多歲的女人。初次見面的那晚,那女人便把喝醉的漫漫帶去旅館睡了,兩人就這樣展開十餘年的戀情。漫漫當時在百貨公司的專櫃上班,也和女友一起經營一家小小的咖啡店,不工作時便四處約會、遊玩。
據漫漫說,女友平時待他很好,喝酒以後卻性情大變,常在酒吧跟人起衝突,對漫漫也不留情面,和平時的溫柔表現可謂大相逕庭。此外,女友不僅不事生產,甚至和別人搞曖昧,這讓漫漫對四十六歲的選擇產生了根本性的質疑:「我本來很幸福的家,我幹嘛要把它毀了,出來外面,自己在外面流浪?旁邊的人都會覺得很奇怪。愛本身沒有錯,我要的就是那種要浪漫、要溫柔、要感覺,結果破滅了。」
他對同性之愛的浪漫想像,逐步崩塌。漫漫亟欲分手,卻無處可去,女友也不答應,只好繼續停留在原處受苦。此時,已長大成人、正就讀大學的兒女找到了漫漫,當他們看到媽媽的同居女友如此差勁時,「孩子說:如果你不離開他,我們就不理你了。但我沒辦法離開。」兒女的話說得雖重,漫漫卻也實在無計可施,最終還是等到女友願意放人了,他才搬去和剛當完兵的兒子同住。
寄託心靈的感情
在那之後,另一個三十多歲的女人開始殷勤地追求漫漫。漫漫問,你不知道我幾歲嗎?對方答得清楚,執意要他。漫漫見對方不錯,便答應在一起。新戀情喚起漫漫對愛情的信心。第二任女友是北部的公車司機,因此,女友在交往的頭四年間天天往返於兩地。直到漫漫被調往北部工作後,兩人才同住安頓下來。女友細心,手把手地教漫漫如何搭車,也接送他上下班。女友下班後,就到漫漫工作的專櫃陪他。由於女友認為兩人相處的時間有限,「一天只有一個消夜可以聚在一起吃飯」,因此往往央求漫漫一起去吃消夜。
從前漫漫忙於事業,沒有照顧幼兒的經驗,因而感到遺憾。這使他在女兒生子之時毅然辭職,希望全心在家照護孫子。女友愛屋及烏,也極為疼愛漫漫的孫子,甚至包辦了包尿布的工作。孫子長大後,便親密地喚漫漫女友為「姨婆」。不僅如此,漫漫的兒女和媽媽也非常喜歡他的第二任女友,相處起來十分融洽。然而,在交往邁向第八年時,兩人的年齡差距深深困擾著漫漫。他擔心自己的做愛意願跟體力隨著年齡增長而日漸衰退,如果無法滿足女友的欲望,垂暮之年可能得面臨分手所致的精神折磨。「到了那年齡,他需要的時候,我不想要的話,那怎麼樣?到那時才被離開的話,更糟糕。趁我現在還能承受的時候,就承受」。因此,漫漫決定先行結束這段戀情。但他採取的做法並非直接喊停,而是冷淡對待,漸漸疏離,這可能正好反應了漫漫不捨及猶豫的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