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應該是要住的安全又安心,但現在熟知的建築安全規定,竟是一樁樁死傷嚴重的意外才促使修法,像是蘆洲社區大火後,規定8層以上建築須有雙逃生梯,雖拉高了公設比,但主因還是為了火災時能夠逃生為主要考量,再者2016、2018年的南台、花蓮大地震,「震」出了危老建築的安全堪慮,才讓政府決定積極修法提供容獎鼓勵,才有現在的危老改建風潮。
蘆洲社區火災 無心插柳拉高公設比
買房大家都會想避開高公設比建案,不過現在比比皆是的30%以上的公設比,原來起因是一件社會事件,住商不動產企研室經理徐佳馨表示,2003年蘆洲大囍市社區火災,當年該社區G棟一對夫婦酒後吵架鬧自殺,結果引燃大火,由於該棟大樓只有1座逃生梯,火災發生後出現煙囱效應,根本無法逃命,最終導致16人死亡、68人受傷。
而該事件發生後,相關單位進行檢討,一方面開始在狹小巷弄劃設紅線,以利消防救火,另一方面也在2005年修訂《建築技術規則》,規範8層以上住宅建築,須設置2座安全梯,並加強設置逃生與消防設施。
不過,此政策也算是間接造成調高了住宅公設比,徐佳馨坦言,在此之前,電梯大樓公設比多在25%上下,但修訂後多從30%起跳,讓許多民眾覺得花大錢買新屋,實際坪數超小,很不划算。
重大火災促使防火建材住警器普及
然而近年來分租套房火災頻傳,因為大多是違建,安全性不足一但有意外死傷難以估計,如「2017年中和南勢角出租套房縱火案」造成9死2重傷事件,則讓政府重視隔間套房亂象,不定期取締違法套房,也規定住宅隔超過6個空間將視為旅館飯店業,必須變更使照甚至拆除重建。
不過,徐佳馨表示,坊間多次有人提出的吹哨人制度,在租客連租屋不好找的狀況下,除非萬不得已,多數房客並不會輕言涉險,免得自己無家可歸,整個制度若沒有做好勾稽與舉證配套,吹哨不僅沒有辦法達到效果,還可能會引發濫告濫訟。
除了住宅之外,商旅部分,「2009年白雪大旅社火警」造成7死1重傷事件,也直接導致《建築設計規則》修法,規定旅館、老人福利機構場所及中央主管機關公告場所之管理權人,應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並且必須使用防火材料,此外,也將原先6層以上建築物得設置安全梯的規定,擴大至3層以上建築物。
因此徐佳馨仍建議,民眾如果預算夠,還是買15年內有雙逃生梯設計的大樓較佳,若是只有一座逃生梯的大樓,雖然公設比較低,但萬一發生意外一定後悔終生。另外,若因為財務或其他考量得轉進老屋,除了建議最好重新檢視管線,也要留意社區內是否有足夠的消防設施與相關管理,才能把風險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