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韓國法律界透露,因涉嫌在仁川及京畿一帶連續性侵11名未成年小學、初中、高中女學生,於一審中被判15年有期徒刑的兒童性暴力重犯金根植(김근식)將於明年2021年9月出獄,屆時或將再引起如同趙斗淳出獄般的騷動及不安。
金根植涉嫌從2006年5月24日到當年9月11日,於仁川及京畿一帶對11名未成年女學生實施性暴力而被起訴,受害者年齡介乎9歲至17歲。他於2006年11月24日在仁川地方法院舉行的一審中被判15年有期徒刑,預計在明年9月刑滿出獄。
金根植亦曾因為上述性侵事件引發爭論,社會的公憤程度不亞於趙斗淳的性暴力犯罪。首次犯罪發生於2006年5月24日上午7時55分許,他誘騙在仁川西區上學的9歲B某說「幫幫我」,讓其坐上其私家車,其後開始毆打反抗的B某並對其實施了性暴力。
此後,6月4日下午6時30分許在仁川市揭陽區一間小學內引誘放學中的C某 (13歲);8日下午4時40分許引誘正在桂陽區一路上放學中的D某 (10歲);20日晚8時50分許在仁川市桂陽區一間單間停車場引誘E某 (13歲) 實施性暴力。
同年7月3日凌晨0時左右,在仁川市桂陽區一路上誘騙從讀書室回家的F某 (17歲) 對其實施了性暴力。之後7月18日在京畿坡州市犯罪,8月3日在仁川G某 (11歲)、8月8日在京畿始興市強姦H某 (12歲)、8月10日下午2點30分在仁川桂陽區誘騙I某 (13歲)、9月11日在京畿高陽市強姦J某 (12歲) 等人。
他的犯罪手法如出一轍,都是向年輕的女學生下手,並對她們表示「手上有沉重的行李」希望能幫忙,然後就引誘她們上車駕駛到人跡罕至的地方犯罪。
據悉,他當時有19次前科,2000年亦因強姦未成年而被判有期徒刑5年零6個月,出獄16天後再次強姦未成年人。
金某最後一次犯罪是在8月10日,之後於8月18日在仁川德積島生活,之後利用胞弟的護照逃到菲律賓。之後由於很難籌備逃避處,於9月9日再次回國,輾轉於首爾旅館等地,於被警方公開通緝的第二天,即9月19日被拘捕。
據悉,金根植因自身的性意識難以與成年女性正常發生性關係,因此決定以年輕女性為對象實施犯罪。
而被拘留起訴後,當時一審法院表示,2000年亦因強姦兒童被判有期徒刑5年,在服刑結束不到16天的時間就再次犯案,幾乎不存在能教化到不再犯罪的可能,再加上受害者一生中要承受的巨大身體、精神上的衝擊及痛苦,應該將被告人與社會隔離開來。
而法院判決指,但透過警方公開被告人的真實姓名和案件並通緝被告人,使被告人很難再逃走,因此自首被捕後,對被告人的罪行供認不諱,並協助調查,酌情判處其刑罰,決定判處15年有期徒刑。此後金根植提出上訴但被駁回,目前正在服刑。
文/伍麒匡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伍麒匡 Cyrus Ng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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