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數位匯流的新媒體浪潮下,隨著通訊科技日新月異與閱聽人消費行為的多元改變,對整體產業生態系統產生了巨大的衝擊,但同時也創造出無數市場商機與挑戰。在媒體產業經營典範移轉之際,影視音產業也正式跨入了多屏經濟時代(multi-screen economy)。
由於近年來代表網路影音產業主體的OTT娛樂影音平台在全球各國成長快速,臺灣也於2016年宣告邁入OTT元年,新媒體市場蓬勃發展下,國內市場呈現海內外群雄分立局面,如Netflix、愛奇藝與LINE TV等外資集團,本土新創企業之LiTV、KKTV與CATCHPLAY,以及我國電信三巨頭所屬的myVideo、friDay影音與Hami Video等。
新媒體高度發展下,各國主管也紛紛提出相關政策和法規,我國於2020年2月12日由主管機關國家通訊傳播委員(NCC)發布《傳播政策白皮書》,研議中之「網際網路視聽服務法」以「低度管制」為立法原則,同時正視中資平台問題,並於2020年7月15日提出草案 ,以「個案管制」作法,採取捉大放小精神管理作為,同時,至9月20日期間以公聽會、論壇與網站等管道廣徵各界意見。 NCC以四大核心價值、六大施政願景、八大具體政策議題為主軸,揭示匯流環境下的傳播政策方向,盤點目前傳播產業現況,闡述整體傳播政策方向。於此同時,經濟部於2020年8月18日公告「在台灣地區從事商業行為禁止事項項目表」,將代理或經銷中國OTT及相關商業服務納入禁止範圍,預告期滿後,於9月3日正式上路;而此一「愛奇藝、騰訊條款」,使中資之愛奇異與騰訊隨之下架,也引發正反意見之議論,例如:包括對境外OTT課徵特別稅、設台灣專區、訂定本國自製內容比例,對外資企業國際化發展不利;以及國內OTT業者亦認為本法案過嚴,希望專法草案在中資議題解決後回歸產業面討論等議題正引發討論與關注。
鑒於串流影音產業之跨國界、跨平台與跨產業之特性,世界各國目前相關法案皆採低度管制為立法原則。我國研擬中之「網際網路視聽服務法」草案亦以「低度管制」為原則,以產業發展之適度競爭與合作,促進我國產業健全發展,提升國內外市場競爭能力。由於全球OTT影音串流產業發展已有相當時日與成效,我國產業之發展,亟需政策法規、金融投資、人才培育、市場行銷、媒體融合與科技整合等整體產業生態系統環境之健全發展,以及政府主管機關全力主導與跨部會高度聯繫與合作統合公部門資源,方能竟其功。同時,OTT影音串流產業發展需要上游文化內容之創意創作人才、中游影視拍製之各類表演、導演、製作與技術人才、跨平台與跨產業之整合與開發人才、國內與國際市場開發行銷與推廣人才以及內容授權發行與衍生產品開發等各類多元人才,需建立一包含完整產業發展體系之全方位人才培育體系,並由現有之高教體系與在職訓練體系雙軌齊進共同培育產業人才。此外,新媒體產業之競爭力核心仍是”內容為王”,鑒於串流影視產業無國境之特性,以及國家文化軟實力之重要性,我國OTT影音串流產業發展主軸,仍應以台灣文化為發展基礎,並能兼容並蓄全球在地多元文化,培育多元特色文化內容節目類型之創意劇作人才,包含具國際競爭力之內容創意創作、節目跨國行銷發行以及IP開發育成和文創商品設計人才。更重要的是,OTT影音串流產業之政策發展目標不應以國內市場為限,應以”全球在地化”(Glocalization)及”區域全球化”(Logloblization)為全球競爭策略,以培育具亞太與全球競爭優勢之新媒體企業為產業政策目標與產業發展定位,積極提升我國影音串流產業國際競爭力,以及開拓全球市場,如此除能帶動我國影視音產業升級與產值增長外,並能提高我國國際形象,以台灣軟實力進一步帶動我國跨大全球市長和推升經濟成長,加速邁入已開發先進國家之林。
總結以上之研析,本文提出以下之政策建議:(1).支持低度管制原則;(2).健全產業生態系統;(3).建立人才培育體系;(4).發展文化內容主軸;(5).創造全球競爭優勢。期許我國影視產業在OTT娛樂影音平台發展帶領下,能進行產業升級與轉型,在亞太與全球新媒體市場創造國際競爭優勢並擠身頂尖影視產業領導之林。
※本文作者為臺師大全球經營與策略研究所特聘教授、全球創新創業研究中心執行長。本文為財團法人中技社2020年探討「新媒體之發展趨勢與影響」之部份內容,欲下載完整報告可見中技社官網https://www.ctci.org.tw/8838/publication/10798/43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