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來信:
律師,你好,抱歉打擾你,想跟你討論我目前的困境,我是高一的學生。
爸媽在我幼稚園的時候就離婚了,他們自己約定把監護權給爸爸,也沒有經過我同意。他們離婚以後,我就在奶奶家住。因為他們很討厭我媽,所以小學以來,就被他們全家人欺負。奶奶很重男輕女,就覺得我是賠錢貨,經常用很難聽的字眼罵我。叔叔比較誇張,他很喜歡喝酒,喝完酒後,只要稍有不如他的意,除了罵我是寄生蟲、不要臉等等很多的辱罵言語外,還會喊著要把我趕出家門。我會想媽媽,但是媽媽把監護權給爸爸後,再也沒關心過我,也沒來看過我。她還曾經問過我,有沒有錢可以給她,或者要我跟爸爸拿錢給她。
爸爸,都在外面工作,很少回家。其實我不知道他有沒有拿錢給奶奶,但是我知道他欠銀行很多錢,而且沒辦法還。爺爺也心肌梗塞要開刀,我現在只是高中生,雖然自己打工,賺學費與生活費,但有時候真的快活不下去了,我到底該怎麼辦?我該修復我跟家人的關係嗎?
我需要一點眼淚,才不會覺得好累。
律師回覆:
孩子,辛苦你了,請你先記得這句話:What doesn't kill you, makes you stronger. 這些經歷逼不死你,你就會更強壯。而你,怎麼可以被這些遭遇擊倒呢?至少你還知道求助,這是一件很棒的事情。
我們先來討論一個法律上的概念,你的父母對你,究竟有沒有扶養的義務?答案當然是有的。法律沒辦法讓「不是的父母」變成「是」,但是可以要求他們承擔義務。我會建議你,先跟爸爸溝通,看他願不願意向媽媽請求扶養費。如果他是單獨行使親權,也可以向社會局申請相關補助,應該可以解決部分問題。不過,如果爸爸不願意請求,或是他們的離婚協議書上已經載明,爸爸要單獨負擔扶養費,甚至是媽媽根本就沒錢,這時候你可能要認真考慮,是不是要討論如何把你救出這個「家」,你可以請社會局介入,目前看來你的狀況已經接近高風險家庭,讓社工跟你的父親好好談談,討論如何讓國家資源介入,幫助你找到家扶中心等等的機構協助你繼續就學。
你放心,即便你的家人不是家人,許多陌生人都會願意當你的家人,不會放棄你的。
再來,我們來談談你現實的狀況。你的「家人」沒能給你愛,但是請你不要太過介意,就如同我之前說過的話,沒有愛,本來就不是家,你不需要勉強你自己去愛他們,當然更不要在意他們是不是愛你。我向來強調「同等的愛」,如果他們給你的就是這些,我相信你以後應該知道怎麼做,你成年以後,可以選擇原諒,也可以選擇記恨,你更可以選擇冷漠,重新建立自己的家,不要重蹈他們的覆轍就好。可是我希望你記得,你還未成年,他們的問題,不是你的責任。例如爺爺生病,你只能關心與照顧(如果你想的話),但是你不用替他們想辦法,你現在應該先保護自己,而不是還在替別人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