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途中不小心被人撞到,除了醫療費用外,還有修車費用等支出,但其實勞保有提供職災醫療給付、職災傷病給付,另一方面也能向肇事者求償,快來一次搞懂給付條件、職災認定等資格,這與大家的保障息息相關,可別讓自身權益睡著了。許多人都知道工作受傷,可以申請勞保給付,不過「在上下班時,順道接送子女上下課,途中發生車禍事故,到底算不算職業災害?」從過去案例中,有時候算,有時候卻不算,讓大家霧傻傻,搞不清楚判定標準、給付規定。
勞保局表示,如果是上下班適當時間,以及應經途中順道路徑的日常行為,且沒有「勞保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所列舉的交通違規事項,可視為職災。
除了工作場所發生意外事故之外,上、下班或因公差等交通往返途中發生車禍,都可申請給付,但若因酒駕、闖紅燈等違反法令的情況,或是與朋友聚餐、逛街等從事非日常生活必要的私人行為途中發生交通事故,則不予理賠。一旦認定為職業災害,別忘了有2項給付可請領,其中「職災醫療給付」,工作受傷以勞保身分就醫,不用繳交健保規定的部分負擔醫療費用,由勞保局支付,同時也享有住院期間30日內膳食費半數的補助。
另一則是「職災傷病給付」是因工作受傷而住院治療,導致拿不到原有薪資,從不能工作的第4天起可申請職業傷病補償費,按平均月投保薪資的7成給付,過了1年仍未痊癒,給付金額降至5成,共計最長可領2年。此外,政府規定每輛車都要投保「強制險」,第三人責任險、超額責任險也是基本的保險之一,因此不幸碰上車禍,自己如是受害的一方,也能向肇事者求償,包括醫療費用、修車費、薪資損失等項目。
文/紀佳妘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好險網(原標題:上下班途中出車禍符合3條件算職災 別忘了有3筆錢可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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