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買房常遇到的問題往往都跟「錢」息息相關。一名女網友向臉書專頁《靠北婚姻2.0》投稿表示,結婚後不能接受跟公婆同住,且要求老公要在台北捷運站附近買3房2廳的新屋當新婚房。另外,她還提出一項莫名的條件,並強調如果男方家長不接受的話,「這婚就別結了」,網友見狀後紛紛批評太誇張。
原PO指出,聘金跟宴客都沒了,那要求公婆出買房頭期款是理所當然的事;老公薪水是自己的2倍,所以房貸只需幫忙支出30%也很合理。她認為自己已經退很多步了,不理解公婆為何還要斤斤計較。
貼文曝光後,引起眾多網友撻伐。有些人認為買房跟長輩要求付頭期款很無理,「為什麼覺得頭期是長輩要負責的,觀念很有問題,能幫忙要感謝,沒有也正常」、「跟不跟公婆一起住另一回事,重點為何要求男方出頭期款買房子」、「講的好像買房子很簡單,站著說話腰不疼啊」、「這麼『委屈』就別結婚了吧」。
也有網友表示,女方不要求聘金跟宴客,不等於可以直接要一棟房,「聘金和宴客的花費和台北捷運站3房2廳頭期比起來根本九牛一毛啊」、「台北房子不便宜啊,起碼二千萬以上跑不掉」。 另外,有網友建議原PO儲蓄不多的情況下,就不要那麼急著買房,「這世道沒有一個規則說孩子買房,父母要幫忙出錢多的,若是自己無法買房,那就租房吧」、「我建議頭期款雙方父母出,剩下你們自己分配,或是找一個想法跟妳相近的,又或是別嫁跟他耗,再過幾年妳爸媽就會直接幫妳出頭期款把妳嫁了」。
文/嚴鈺雯
本文/圖經授權轉載自好房網(原標題:結婚買房竟向準公婆開出「這條件」 網怒:誰敢娶妳啊!)
責任編輯/焦家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