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文輕武的立國精神很現實地反映在待遇上,宋代文官待遇和武官待遇差很多,這又是祖宗家法刻意設計、維持的。
文官中最低的是知縣下的「縣尉」,待遇大約是一個月六貫錢,加三石配糧。和縣尉大致同品秩的武官是「中下禁軍」,待遇卻只有五百文到三百文。宋代幣制基本上一貫等於一千文,所以換算下來,縣尉的待遇竟然是同品秩的中下禁軍的十二倍到二十倍,而且武官還沒有薪俸之外的配糧。在中禁軍之上的「上禁軍」,品秩高於縣尉,薪俸也只有一貫,是縣尉的六分之一。
再往上看,「知縣」的待遇大約是五十貫,「知州」大約一百貫,這是地方官。中央的官員大概都能領到一百貫到兩百貫。宰相呢?有三百貫。也就是說,文官中最高層官員的待遇,是最低層的五十倍之多。
讓我們試著算得更具體一點。在我們的社會裡,最低工資如果是一萬元一個月,拿來比擬宋代最底層武官所領的薪水(給的待遇總不能讓人家活不下去吧),如果一名下禁軍在今天領一萬元,那麼縣尉就有十二萬,而宰相在今天能領多少呢?六百萬!
宋代的貨幣經濟已經很發達,但文官的收入除了以貨幣計算的薪俸之外,還有配米糧,甚至還有配布,這些都是可以換算成錢的。文官還配給有鹽、有紙,冬天有柴、有炭,而這些武官都沒有。
有一種機構叫做「公使庫」,顧名思義,本來是提供負責遞送信息的使者所需的開銷。但到後來公使庫不斷擴張,變成只要是文官在路途上的所有費用都由公使庫開支。一名知州要上京,出門時可以一毛錢都不帶,路上也真的可以一毛自己的錢都不用花,甚至回程時還能剩錢帶回家。一切都有公使庫提供、招待,他們當然都樂於上京。
宋代的士大夫講求「士風廉潔」,一部分原因在於只要做了官,他們真的就不缺錢。「文官不要錢,武官不怕死」,這是宋代所建立的標準,特別如此提出,是因為有文官可以從朝廷領到高薪的現實基礎。看看宋初名臣范仲淹,他在中國社會史上另外占有一席之地,因為他調知杭州時,在家鄉蘇州買了一千畝田當作「義田」,成立了「范氏義莊」,將義田的收入拿來辦義塾,以及其他宗親間的社會福利照顧。范仲淹號稱廉潔,他不必貪汙,也不必去做生意,光是任官多年,又做過宰相,收入就足以讓他可以買義田、辦義莊了。
范仲淹將積蓄拿去買義田,也不必擔心自己的晚年生活,因為他還有「祠祿官」。
進士成為文人系統的最高標準
宋朝的國家財政經常出問題,國庫困窘,其中一個常常被忽略的因素,就是花在文官體系上的人事費用。
為什麼會被忽略?一來,因為這是「祖宗家法」訂下的歷朝精神,不能檢討、不能改變;二來,討論、處理財政問題的都是文官,他們自然不會先檢討自己的薪資,不會承認自己領的待遇是國家問題的來源,更不會想要拿自己的收入開刀,來改革國家財政。所以他們提出了種種辦法要富國強兵,但相當程度上注定是失敗的,文官開銷不減很難「富國」,武官地位不提升也很難「強兵」。而這兩種所需的做法,都是違背文官本位立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