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塑膠袋取得容易,價格低廉,也使得塑膠袋的使用氾濫。即使一杯飲料、一本記事本,都能免費拿到店家貼心提供的提袋,甚至上市場,一個菜攤可能就拿到好幾只大小不等的塑膠袋,造成台灣一年可以用掉高達一八○億個塑膠袋的驚人數量!
隨著環保意識提高,愈來愈多國家提出「限塑令」。環保署也從二○○四年開始,規定百貨公司、購物中心、量販店、超級市場、連鎖便利商店、連鎖速食店及有店面餐飲業,禁止免費提供塑膠袋,消費者必須付費向業者購買○.○六公厘的厚塑膠袋。(延伸閱讀:法國創先例!4年後全面禁用塑膠餐具,台灣跟得上嗎?)
二○一八年元月又將禁止免費提供塑膠袋擴大到,麵包店、藥局、3C家電和文具書店等七大業者。不過,這項禁令能改變把塑膠袋拿來裝湯湯水水的習慣嗎?
台灣人有湯湯水水的飲食偏好,就連外帶食物也不例外。塑膠袋一旦遇到油、熱、酸,就會大量且快速地溶出塑膠添加劑等有毒物質,所以只要是曾與塑膠接觸過的食物,無論生食、熟食,冷食、熱食,都可能遭受塑膠添加劑的污染。
然而,一次性使用的塑膠袋被油膩的湯汁沾污後,無法重複使用,也造成廢棄物污染問題,因為廢棄塑膠袋造成的水溝堵塞、魚群吞食死亡、海洋環境塑化已在全球各地發生,焚化時溫度不足、焚燒不完全,又會產生戴奧辛,對人體健康影響很大。
耐熱塑膠袋不代表安全
雖然說不同的塑膠製品都必須標示了耐熱溫度,但是耐熱溫度是指塑膠開始變形變質的高溫,然而,可能還沒有到這個溫度就已經開始釋出各種化學物質!更何況平常到店家消費拿到塑膠袋時,你能夠摸摸塑膠袋,就判斷材質是可以包高溫熱湯、還是可以裝酸性果汁的嗎?
PP所有塑膠材質中最耐高溫的(100至140℃),延展性差,搓揉時聲音響亮。PE塑膠袋延展性佳,搓揉時聲音細小;PE又分高密度HDPE(90至110℃)及低密度LDPE(70至90℃)兩種。
但是,有時候商家連採購進來的塑膠袋,也搞不清楚用的是那一種材質。更何況大部分的塑膠袋來到我們手上時,多半不會有單獨的標示,加上食物中的油、鹽、酸等,都是增加化學物質溶出的因素。
不論塑膠容器的瓶底寫幾號,記得標示可耐熱溫度,只表示:「在這個溫度下不會變形,不表示不會釋放出化學物質。」
紙袋有更安全嗎?並沒有
有人說,不用塑膠袋裝熱食,那麼改用紙袋,應該比較安全。但是你想過紙製食物容器之所以能夠防水、防油、耐熱不軟化,不就是內層使用了塑膠淋膜嗎?
二○一七年七月衛福部新制上路,炸雞排用的紙袋,必須要有耐熱標示!只要食品容器的接觸面含塑膠材質,包含雞排紙袋、保溫杯、玻璃保鮮盒等等,都要依食安法清楚標示耐熱溫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