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清明節和兒童節同在4月4日星期日撞期,依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規定,兒童節和清明節若為同一天,兒童節會在前一天4月3日(六)放假。而實施辦法中也提到,紀念節日和例休日撞期時應予補假,因此,如果是比照政府機關上班的公司行號,今年因兒童節為星期六,應提前到4月2日星期五補假;清明節則因為碰到星期日,延後至4月5日星期一補假;而排班制的企業國定假日可選擇事先調移或仍出勤發給加班費。
國定假日遇工作日出勤給加班費、遇休息日給加班費還須補休一天
當國定假日遇到不同排班日又須出勤,加班費該如何計算?員工當天原本就是「工作日」的話,必須給「加倍薪資」(勞基法§39)。以月薪制的勞工為例,計算方式就是加發一天薪水(不論當天加班幾小時),時薪制的勞工則是依照加班時數直接給雙倍薪資。
而當天原本是排「休息日」的員工,加班則按照「休息日加班費率」計算,且不分月薪制或時薪制都是出勤前2小時要給時薪X4/3、出勤後8小時要給時薪X5/3(勞基法§24Ⅱ),另外還必須給予補休一天。
以下舉2情況說明清明兒童連假期間加班費計算方式,雇主、人資們可依照您公司的情況來參考計算方式喔:
情況一、公司比照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出勤(休星期六、日)
公司如果比照政府機關行事曆上班,清明假期可連放四天:如下圖,4月2日為兒童節補假(國定假日)、4月3日為休息日、4月4日為例假日、4月5日為清明節補假(國定假日)。
▌問題:客服丹丹需要支援公司清明連假值班,公司比照公家機關休週六、日,而她4月2日(五)、4月3日(六)、4月5日(一)都需要去加班一整天,如果丹丹月薪是36,000元,當月只加班這三天,公司應該付給丹丹多少加班費?
※提示:
1、4月2日、4月5日是國定假日,出勤薪水應「加倍發給」,而加倍發給的意思是指當天薪水照給,另外再加發1日的薪水(勞基法§39)。
2、4月3日是休息日,按照休息日加班費率計算(勞基法§24Ⅱ)。
▌答案:
1、先用月薪算出丹丹每小時工資額(換算時薪)=36,000元/8hr/30天=150元
2、4月2日、4月5日加班費=150元X8時X2天=2,400元
3、4月4日加班費=(150元X4/3X2時)+(150元X5/3X6時)=1,900元
4、2,400元+1,900元=4,300元
5、公司除了當月份薪水外,要另外再發給丹丹加班費4,300元
情況二、公司、店家是排班制
服務業、製造業等行業別因公司經營需要通常會採排班制,不參考政府機關行事曆,員工需要依照公司排班表出勤,舉下面例子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