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數則源自於受刑人在監獄中的表現,分為教化、作業、操行三種分數,每個月各種類型最多可以拿四分,而在現場負責打分數的分別是教誨師、作業導師、監房及工場主管。
此外,為了要讓好壞壞的累犯可以一直待在監獄不要再出來危害社會,所以累犯在監獄中要獲得分數依照各級別,增加三分之一。
在要件符合的情況下而提出申請後,還需要經過「假釋審查委員會」決議,報請法務部核准後,受刑人才可以假釋出獄。這意味著,達成分數並非獲得假釋,而僅是「取得申請假釋的機會」。
而假釋委員會的成員組成並不是僅有監獄裡頭的長官,如典獄長、教化科長、戒護科長,還會根據案件類型不同,找尋心理、教育、法律相關等不同專業人士共同做假釋評估,而審酌內容將包括犯行情節、犯後表現、再犯風險三個面向。
假釋在外=可以為所欲為?
申請假釋成功離開監獄的人,並不是就沒事,如果不乖乖的話假釋就會被撤銷,在假釋後會執行「保護管束」,要求遵守一定的事項。當受保護管束人有嚴重不遵守的情況時,便會撤銷他的假釋讓他再回到監獄。
以假釋的性侵害犯為例,當經過監所評估再犯可能性顯著降低,成功離開被拘禁的監獄後,並不是就放他自由趴趴走,如果經過性侵害犯罪的主管機關評估還是有治療輔導的必要時,便會通知地方法院的檢察署要求該假釋的性侵害犯必須按時接受輔導及治療;如果沒有確實履行的話,性侵害防治中心將會通報地方法院檢察署,情況重大的話就會撤銷假釋。
另外,如果在假釋期間故意犯其他罪,而被判了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罰,在判決確定後六個月內,假釋便會被撤銷。
看點數據想想 假釋是再生還是縱放?
近十年受刑人聲請假釋的人數近三十萬人,而得以通過假釋委員會,成功以假釋方式出獄的人數約十萬人,這意味著爬完天梯的受刑人,在假釋委員會那關還是有三分之二的人被打槍。而獲得假釋後因為好壞壞,導致假釋被取消的人數則約一萬五千人。對受刑人來說是再生的假釋制度,這樣的打槍比例如同在天梯之上又加上一塊鐵板;然而當一百個假釋的人有約十五個人會違反規定而被撤銷假釋的比例,對社會大眾來說不僅徒增恐懼,更使假釋成為縱放的代名詞。這把天秤要怎樣擺上恰如其分的砝碼,都值得人們慎思再三!
*法律白話文小學堂
假釋是在刑事政策上允許受刑人在監獄裡被關滿一陣子之後,在答應遵守相關要求下,可以提前回到社會上,不須在監獄裡待到刑期結束。
而並不是所有受刑人都可以聲請假釋,只有受無期徒刑和有期徒刑的人才有資格,死刑犯並不可以假釋。另外,有期徒刑執行不到六個月或是被處罰拘役的人,因為「關太短」不可以假釋。如果犯了最輕本刑五年以上的重罪累犯,在「假釋期間」或是「關完後」的五年內,又犯了最輕本刑五年以上的罪,也不能再假釋。還有一種是「可能再犯型」,為了社會安全考量,也不能夠假釋。
作者介紹| 法律白話文運動
由一群致力於散播法治種子的法律人成立的新媒體。對一般人而言,本該為人民服務的法律,因為內容有如文言文難懂,反而離人民越來越遠。於是,我們想透過網路與科技,發揮新媒體的各種想像,提供值得信賴的知識。
文/江鎬佑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聯合文學《江湖在走,法律要懂:法律白話文小學堂》
責任編輯/潘渝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