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距上班加班費、出勤打卡怎麼算?居家辦公大小事一次弄懂:沒搞清楚小心權益受損

2021-05-17 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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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要疫情嚴重需要居家辦公或遠距上班,有哪些事項要注意呢?(圖/取自Pexels)

若要疫情嚴重需要居家辦公或遠距上班,有哪些事項要注意呢?(圖/取自Pexels)

近幾日本土確診案例暴增,加上通勤民眾互動頻繁,恐增加群聚風險,也讓不少企業再度啟動居家辦公、遠距工作!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也呼籲,若去過人潮擁擠地點的民眾,「在家上班是最好的選擇」。但對於勞資雙方而言,若要啟動居家辦公或遠距上班,又有哪些出勤紀錄事項需要留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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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員工在家上班可以不用打卡?

首先,遠距工作和到辦公室上班最大的不同,就是出勤紀錄方式改變。因為員工實際上未到公司打卡,但《勞基法》中已明定,雇主應備置出勤紀錄,並屬於雇主的法定義務,更必須逐日記載至「分鐘」。至於出勤狀況的紀錄方式,則不限於公司的簽到簿或出勤卡,包括:App線上打卡、電話、手機打卡、網路回報、客戶簽單、通訊軟體等電子方式記載出勤紀錄,只要是可供稽核的紀錄工具都可以。

二、員工出缺勤紀錄至少保存5年

為避免遠距工作出現工時爭議,雇主除了要和勞工事先約定好工作時間,並依約履行,針對實際出勤情形,也可由勞工自行記錄(如工作日誌等)。此外,雇主也應確實管理員工的上下班時間,且出勤紀錄檔案至少得保存5年,因為一旦勞檢時,被發現沒有完整的打卡紀錄,就算公司實際上並沒有違法讓員工超時工作,也會直接被開罰9至45萬元。

三、遠距上班不等於責任制,加班費應照給

對於勞工而言,遠距上班雖然較容易自由調配工作時間及休息時間,但雇主往往會認為,員工在家工作效率一定會降低,便想盡辦法指派業務給你。不過,根據《勞基法》規定,勞工每天正常工作時間不能超過8小時,每週不能超過40小時,並且每工作4小時,至少要有30分鐘以上的休息時間。

因此,若勞工在家中或遠距辦公下班後,又經雇主交辦工作,要求延長工作時間也算是加班,在完成工作後,除了應將結束時間回報給雇主,雇主也應記載交付工作的起迄時間並給付加班費。其次是工資部分,縱使員工在家遠距辦公,未得員工同意,工資也不得隨意降低而形成對勞工不利之變更。

另一方面,這幾天也傳出不少企業為有效防疫,啟用超前部署計畫,主動要求員工改採居家辦公模式,或是採取分流上班的方式。小編在這邊也要提醒大家,無論是遠距上班,還是自主居家隔離在家工作的勞工朋友們,勞動部都有針對相關權益明訂規範,也並非單方面滿足資方的需求。因此,若你正處於遠距工作的情況,也請記得在這段非常時期中,不管是個人出勤紀錄,還是工資、加班費,每項權益都是不能缺少的!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職場熊報(原標題:遠距上班出勤、加班費怎麼算?居家辦公大小事一次弄懂)

責任編輯/邱劭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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