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法院就一宗案件作出裁定,下令一名男子向其母親支付近100萬美元(71萬英鎊),以償還母親養育他和供他上牙醫課程的費用。
這名母親在1997年與兒子簽訂了合約,當時兒子20歲,合約聲明,兒子將在考取執照後將60%的收入付給母親。
在他拒付數年之後,母親將他告上了法庭。
兒子辯稱,養育子女之後要求財政償還是不對的,但是法院裁定合約有效。
他被下令連本帶利償還這些錢給母親。
贍養義務
這名母親姓羅,在與丈夫離婚後,獨立養大了兩個兒子。
羅女士表示,她在兩個兒子身上花費了數十萬美元,供他們上牙醫學校,但是後來卻擔心,自己年老後,兒子不會願意照顧她。
後來,羅女士與兩個兒子簽訂合約,規定他們要將收入的一部分用於償還學費,總額高達170萬美元。
當地媒體報導,大兒子與母親達成協議,修改合約條款,下調償還數額。
不過,小兒子朱先生認為,他在簽合約時還非常年輕,合約應該作廢。
朱先生指,他畢業後在母親的牙醫診所工作多年,幫她賺的錢已經超過他現在要付的數額。
最高法院發言人告訴BBC,多名法官一致達成這樣的裁決,是因為他們認為兒子在簽合約時已經成年,也並未在被威迫的情況下籤約,因此合約有效。
BBC駐台灣記者蕭靄君(Cindy Sui)報導,根據台灣民事法,成年子女有責任贍養年長的父母,不過大部分父母不會為此控告子女。
記者還表示,這一宗案件非常特別,因為它涉及了母子之間訂立的一份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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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蔡昀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