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專業法定照護人,可以向法院申請任職多個病患的法定照護工作,處理十數個病患的法定業務,定期訪視,減輕家屬的法律責任,也因此可以成為一個獨立維生的專職工作。通常具復健功能的病患住所,多是公寓住所,病患與病患同住。
專業照護人則是有醫療訓練的護理專職人員。護理人員定期做居家訪視評估病情,配合醫囑給予長短效針劑或給藥,協助患者回復家庭及社會功能。另外,每兩個星期有精神科醫師定期到居所看診。病患臨時的就診需求,可由法定或專業照護者陪伴求診。
病患住院時,在病房如有病患需要緊急約束,除了須有醫生簽醫囑外,事後還需有法官訪視病患,並補簽同意允許約束病人的文件。德國法官保護個案權益,也會到養護所,去查看了解個案在輪椅上為安全而被束上束縛帶的必要性。約束個人的肢體行動自由,是人權問題,法官必須積極為人民守護。德國法官必須經常出訪機構與民眾接觸,因而增加生活閲歷,減少恐龍法官。
儘速改善長期安置,給病患一個家
龍發堂被勒令全面關閉後,政府必須完全面對長期安置病患的問題,並全面增加專業人力,增設復健照護機構,分擔家屬負擔與責任,這些政策的改革,也考驗著政府的施政能力。如果做不到長期安置,台灣又如何堪稱是人權國家?而龍發堂的分身,仍會再起。
作者介紹|劉威良
德國台灣協會前會長,台灣護理師、德國護理師及精神病患專業照護人,德國失智者專業照護人、從事動物輔助活動、教育及輔助治療的研究與資料搜集 。著有《借鏡德國-一個台灣人的日耳曼觀察筆記》、《借鏡德國-毛小孩的神秘力量-從歐美的動物輔助治療看台灣動物福利》。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想想論壇(原標題:【時事想想】龍發堂停止收容 台灣精神科病患何去何從?)
責任編輯/林安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