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在整理前幾周講憂鬱人格的稿子。忽然想起多年前,朋友介紹給我一個相親對象。男生很高大帥氣,有很穩定的工作,禮貌耐心。我倆的約會之中,小心翼翼、凡事正確,怎麼說呢,禮貌大方都帶著標準的模板。當時彼此都隱隱覺得不對,又都很難言語,最後只好裝作無疾而終。
現在想來,我們兩個那時候都只是個乖小孩兒。我們像兩個否認自己慾望,按章行事的精緻木偶,無論看起來如何雕琢,可是內在那些熱情和慾望都被緊緊困住,舉案齊眉相敬如賓,哪裡可能有樂趣呢?
那個我們彼此都隱隱覺得不對又很難言語的味道,姑且讓我把它叫做:精緻的憂鬱。沒有生機的瓷娃娃。
「一切本應向外的憤怒,都會投注給自己。」
我這些年對於「憂鬱」有了一些新的認識。其實是一種被淹沒,存在被閹割、又了無窮盡的感受。它不止是「我不夠好」,更是「我的慾望、我的感受都不重要,我的存在毫無價值。」
弗洛伊德在1917年的論文中寫,說人們在憂鬱狀態下,容易將自己的負性情感投注到自己的身上,而不是覺得別人糟糕。
憂鬱者憎恨自己的程度遠超出自己的實際缺點。
我在這些年的工作中,常發現,當一個人拚命地過度自責的時候,往往實際上是在拚命地壓抑自己對他人、外在的憤怒。
比如一個母親不斷地自責,說孩子的問題全是我的錯,你快來告訴我我的錯誤究竟如何彌補;一個年輕人說讓父母這麼失望,這全是我的錯,可是我真的做不到,我太差勁了。
我沒有辦法表達對你的憤怒、我甚至都不覺得自己有資格對你憤怒。久而久之我連憤怒的感受都沒有了,取而代之的是「都是我的錯」的內疚感。
一定都是我的錯。
「一定都是我的錯」這句話中的篤定,其實當你仔細去聽,這裡面有極大的憤怒感。
好吧好吧,我殺了我自己,你總該無話可說了吧。
我已經如此愧疚,我是這麼地糟糕,我的存在毫無意義。這世界於我沒有任何價值,我對你毫無期待,你不必承擔你應有的責任,這一切的一切都是我的錯。
愧疚感遮掩了憤怒的感受。表達憤怒是困難的,而指責自己是熟悉和安全的。
當然現實中沒有我描述地這麼極端,往往以更難以識別的方式出現:
比如說,同事的工作沒有做完,結果影響了團隊的獎金。而你很難覺得對同事生氣,卻覺得自己太沒用了,是不是自己沒有交代清楚,或者我是不是應該當初多幫幫他,你反覆地做無用的自責。
一切本應向外的憤怒都會投注給自己。有人會說,無論別人對我的埋怨多麼地奇怪或者無中生有,我都會放在心上,並且覺得一定是我哪裡沒有做好。
所以這些羞恥的感受,會使憂鬱者會不斷地補償。加班、承擔更多的責任、犧牲更多的自己。看起來像是《芳華》裡面的劉峰。他這個人從未被尊重、被看見,但是他多麼地助人為樂、善樂好施、為他人著想啊。但殘酷地說,這是他來迴避自己內心愧疚感、維持自己自尊感的唯一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