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Podcast的留言裡看到很多人對於分手的課題特別感興趣,坦白說,「分手」或是「決定關係是否繼續」也是我在諮商的過程當中最常見的主題。
在婚姻關係,為什麼有些人的婚姻已經走到了很深怨恨、仇視,每天如同活在痛苦的泥淖當中,但他們還是不願意分開,究竟背後是哪些心理在糾結?
活在痛苦婚姻中,為何又不願意分開?
我們身邊常會看見所謂的「怨偶」,像前幾天有則新聞,一個八十多歲的醫師跟妻子婚後育有三名子女,五十多年前他帶著妻小前往美國打拼,日子好不容易漸入佳境,妻子卻經常表示很後悔與他結婚,連看台灣連續劇,也會被妻子罵沒水準,長期言語上的辱罵讓老醫師終於忍無可忍,索性提出離婚訴訟。
一段婚姻最後怎麼會走成這個樣子?我們從新聞中可以看到,妻子天天都在抱怨,很後悔嫁給他,她甚至在紙條寫著:「我已做了你一生的踏腳石,前世今生欠你的也該償還了。」
然而,對於醫師提出離婚訴訟,妻子也提出反擊,她說丈夫一週只在家三天,她不僅要操勞家務又要照顧小孩,丈夫家屬到美國時,她還得殷勤款待,像這樣的事情不勝枚舉,兩人也就常容易因為瑣事而爭執。
在這個新聞中,我十分能體會這個妻子心中的怨念,因為她長期辛苦的付出,犧牲了她的青春、大把的時間以及很多的精力,但很可能最後,她並沒有辦法獲得相對應的回應。
看到類似的新聞,很多人就會問:「婚姻經營得這麼辛苦,既然兩人已經到了相看兩相厭的情況,為什麼還不離婚?」
有時候,像這種相看兩相厭是更難離婚的,原因就在於當她決定要離婚時,就等同於是讓對方自由的情況。
我們常說,愛的反面不是恨,是冷漠,而當我們對一個人有很深很深的恨意,其實代表的是我們對於對方還有很深很深的期待,只是那些期待始終都沒有被好好的回應跟滿足的,而那些長期的恨意是「我已經為這個家操勞了這麼多,你卻沒有回應給我。」在內心其實就會產生一種很強烈的背叛感與傷害感。
別拿保住婚姻當「報復手段」,學會放過對方也放過自己
如果用一個畫面來描述這種傷害的感覺,就像是這個妻子知覺到她的丈夫在精神上背叛了她,也許他們在前往美國打拼時,丈夫給了她一些允諾,好比我們在美國會過著什麼樣的好生活等,而當這樣的允諾沒有達到,妻子就會有很深的失落,但同時又不願意放棄對丈夫的期待。
這樣的婚姻就等同於,「我的胸口被你硬生生地插了一把刀,而我的胸口還在淌血,除了淌血之外,還有很多沒有清創的傷口已經潰爛,十年、二十年都沒有癒合;所以我要用婚姻這條線來拉住你,直到有一天我可以好好也在你的胸口上次上一把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