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按:台灣房地產市場中,凶宅是種十分獨特的商品,信者恆信,不信者則可大撿便宜。究竟法律上如何定義凶宅?作者用各種實際過程,徹底解析給讀者了解。
對你來說「凶宅」是什麼?很多時候,你覺得毛毛不敢住的地方,法院可不認為是凶宅;這次我們要帶大家來認識什麼是凶宅?一般都怎麼認定?以及凶宅會影響房價嗎?以及如何避免買到兇宅的撇步,甚至如果不幸買到凶宅該怎麼自保?記得如果覺得有幫助的話,趕快分享出去幫助更多的人!
怎樣會被認定是凶宅?
依內政部的函釋,認定成凶宅有3個要點,需要同時符合:
1.凶殺或自殺死亡
2.發生地為專有部分
3.事件發生在賣方持有產權期間
因此一般凶宅認定不包含自然死亡,如老死或病死,或意外死亡,例如吸毒暴斃;且如果命案發生在住宅公共區域,如中庭、停車場、騎樓等,也不構成凶宅條件。(延伸閱讀:連續6房客都在相同位置上吊!最猛凶宅屋主成交前反悔:怕你變第7個)
包含疫情嚴重的時候,發生多起確診者在家中猝死的案例,內政部還特別跳出來澄清,凶宅必須是「凶殺或自殺死亡」。染疫算生病,屬於自然死亡,因此不算凶宅。當然,如果因凶宅認定而產生的訴訟,最後會依「法院見解」而定,法官會根據事件發生經過給予判決上的調整。例如一氧化碳中毒,在家中死亡無人發現多日,導致屍體腐爛,飄出味道。因為現場狀況會讓大部分的人心生畏懼,因而判定是凶宅。請大家特別注意。
發生命案的地方才會變凶宅嗎?
我們來討論一個例子,如果有一起自殺案件,從10樓跳下,落在3樓的露臺,凶宅的認定會是哪一戶?
在法院認定上,不管在10樓陽台或3樓陽台,都是專有部分;10樓跳下符合「求死行為」也就是致死因素的「發生地」,而3樓則符合「死亡之事實」也就是「陳屍地點」。一般情況來講,兩戶都會變成凶宅,必須要在「不動產說明書」內記載。
如果從10樓A戶跳下,墜落在中庭公共區域?
一般會認定「發生地」在10樓A戶,「陳屍地」在公共區域,那就會只有10樓A戶被認定為凶宅,社區其他戶則不會。(延伸閱讀:在四樓自殺,那五樓也算凶宅嗎?關於「凶宅」的6個實用知識,找房千萬留意啊)
因此致死因素的「發生地」和最後的「陳屍地」是認定凶宅的關鍵。不過目前凶宅在法律的認定上其實沒有明確規範,法官的裁量權在認定上佔很大一部分。
凶宅會影響房價嗎?
因為社會上對於凶宅還是有所忌諱,承購和承租願往往較低,因此屋主要轉售時,往往必須降價求脫手,久了之後市場上甚至有不成文的規範:
普通的兇宅,售價約市價7折至8折。
至於重大事件兇宅,如滅門慘案、分屍案等,售價約市價4折至6折。
跳樓陳屍專有地,售價約市價8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