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人離世,留下的財產、債務3個月內要處理!律師親授5步驟完成所有手續

2021-10-22 11:18

? 人氣

(圖/Money錢提供)
「父債子償」已經自2009年修法通過後全面改為限定繼承,若是負債金額過高,也可以把握三個月內的時間申請拋棄繼承。(圖/Money錢提供)

善用國稅局查詢服務
了解親人生前財務狀況

耀輝家裡發生的情況,一般家庭也都有可能會碰到,像是妻子不清楚先生財務,或子女根本不了解父母親的財產狀況,這樣家裡若不幸發生巨變,就會難以判斷到底應不應該繼承逝者遺產,或者必須選擇拋棄繼承。

透過<Google新聞> 追蹤風傳媒

楊薪頻建議,相關繼承人應把握時間,盡速至國稅局調閱被繼承人財產、所得及贈與資料,同時使用國稅局的單一窗口查詢服務(有別於過去繼承者須跑遍各家銀行查詢,故稱「單一窗口」),調閱被繼承人金融遺產資料。進行這些程序之後,會有接續事項:

國稅局會交付一份「遺產稅財產參考清單」予申請者,該清單載明被繼承人的財產(不動產、公司資產等)、稅務及贈與資料。

國稅局的單一窗口受理申辦作業後,會通報金融機構,讓各家金融機構查詢被繼承人所有金融遺產,包括存款、基金、上市櫃及興櫃有價證券、短期票券、人身保險、期貨、保管箱以及貸款與信用卡債務等資料。

申辦後10天內,各機關會將查得資料直接回覆予申請人,讓申請人得以釐清被繼承人的財務狀況。

案例中的耀輝如果完成上述程序,取得國稅局回覆資料,接下來就要向法院遞件聲請「陳報遺產清冊」,以開啟概括繼承的有限責任制,或者是向法院遞交「拋棄繼承」聲明,這樣才能合法且兼顧繼承人的權益。

如果耀輝決定要聲請拋棄繼承,一旦法院經過形式審查,認為所備文件均無誤後,法院就會核發「准予備查函文」予拋棄繼承人,聲明其繼承權於繼承開始時即失去效力,也就是耀輝父親過世時,耀輝即拋棄繼承。

(圖/Money錢提供)
若完全不了解離世親屬的資產狀況也可以透過國稅局,請「遺產稅財產參考清單」、以及申辦「金融遺產查詢服務」,詳細了解負債遺產比例後,方可決定使用哪一種繼承方式。(圖/Money錢提供)

辦理繼承相關事項
留意程序的時效性

楊薪頻提醒,繼承的程序都具有時效性,因此,自親屬離世起,家人除了須打起精神處理後事,對於逝者遺留的財產及債務,亦須把握時間進行相關法律及稅務程序。許多人在悲愴又不明瞭法制情況下,常會因此犧牲繼承權益。

此外,高齡長者若能於生前尋求法律及會計專業協助,做好身後財產規劃、擬定遺囑並清晰交代財務狀況,也比較能從容面對生命課題,留給子女體貼的祝福。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Money錢(原標題:親人驟逝 財產、債務怎麼處理?律師親授5步驟,別讓家人最後留下的禮物變贅物⋯)

責任編輯/焦家卉

關鍵字:
風傳媒歡迎各界分享發聲,來稿請寄至 opinion@storm.mg

本週最多人贊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