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台公告地價減不到1%,台中卻大降20%!監察院批:獨厚大地主,有違社會公平

2021-10-31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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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台公告地價減不到1%,台中卻大降20%,引發爭議。(圖/住展房屋網)

全台公告地價減不到1%,台中卻大降20%,引發爭議。(圖/住展房屋網)

台中市政府因應疫情衝擊,去(2020)年將全市公告地價大幅下調20.06%,引起監察委員關注。監察院近日指出,台中市2020年公告地價的調降幅度,遠高於全國平均調降率0.66%,使該年度整體地價稅收減少逾17億元,且減徵利益大多分配於不到4%的高土地資產納稅義務人,有違社會公平。對此公告地價調整失當情事,監察院認為,內政部與台中市政府皆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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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價大幅下修 監察院劍指內政部、中市府

針對內政部缺失,監察委員說明,內政部為緩解民眾對高房價的不滿,於2016年時建議地方政府調高公告地價,使該年全國公告地價平均調幅達30.54%;然因此舉大幅增加民眾賦稅負擔,事後部分地方政府便陸續調降公告地價,導致地價政策朝令夕改,不但未能反映地價趨勢,更嚴重妨礙政策目的。

關於台中市政府缺失,監察委員指出,台中市公告地價在2016年、2018年、及2020年的調整幅度,無論是上修或調降,皆遠高於全國平均調整幅度,雖幕僚單位於重定2020年公告地價時,曾指出大幅調降公告地價,將對台中市財政造成不良影響,但中市府地價評議委員會仍以財政容許,與將維持公告地價占市價比為由,大幅調降公告地價逾20%。而經調整後的公告地價,不僅占市價比下降至10.86%,與中市府所稱不符,減稅利益更獨厚不足4%的納稅人,有失租稅正義。

駁「減稅獨厚大地主」 中市:9成納稅人受惠

面對監察院指控,台中市政府發布新聞稿回應,2020年調降公告地價約有85萬戶應納的地價稅降低,占納稅人總數約9成,其中一般用地地價稅平均調降幅度約21%,自用住宅用地平均調降幅度約17%,與中市府「輕稅簡政」的政策目標相符。

台中市政府表示,2020年調降公告地價,是在財政紀律下,參考內政部頒訂的調整原則,並廣納市民及各方人士意見後做出的決定,過程嚴謹且公開透明,雖調整幅度與全國平均落差較大,但這是地方政府綜合考量社會經濟條件及人民稅賦負擔能力後的決議。

中市府強調,近年各行各業都受到疫情影響,加上台中市於2016年時公告地價漲幅過大,民眾稅賦負擔沉重,故中市府才會決定於2020年大幅調降公告地價,期望能藉由降低持有稅,讓工商百業受惠,且台中市在2020年的地方稅總稅收高達近478億元,創下歷史新高,顯示調降公告地價,對於地方財政並無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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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郭家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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