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孩在網路上抱怨,他的家長不肯為他投保第三人責任險、超額責任險,認為除了強制險之外都是「浪費錢」,讓不幸發生車禍,又無力負擔賠償責任的他相當苦惱。
男孩抱怨,因自己尚未成年,投保保險需由家人辦理,但家人卻認為「強制險就夠用了」,第三人責任險、超額責任險全都不想為他加保,甚至覺得只是在浪費錢,男孩多次告知家人第三人責任險、超額責任險的重要性,家人才跟他說都已經幫他保好了。
沒想到男孩最近發生車禍,要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時才發現父母根本沒有為他投保,而他還是學生、沒有多餘的錢可以賠償,家長也不願替他賠償,讓他相當苦惱,只好在Dcard上發文求援。
網友紛紛無奈表示,這種情形真的是無解,「這種觀念的沒出過事學不乖」,但未成年人發生事故需要賠償,家長理當要負連帶責任。
網友留言說道「如果車主不是你就推給家人啊,反正是他們不保的」、「你擺爛讓你家長處理即可」、「對方有受傷嗎?如果有受傷讓對方提告,就看你家人會怎麼處理」,還有網友認為,可以從這種事情當中看清家人是不是真的為你好。
開車、騎車上路只有強制險保障非常單薄,強制險只保障車外第三人的人身損傷,要是發生財損(刮傷別人的車、撞壞車身等),強制險全都不理賠,這時候就需要由第三人責任險補強,而超額責任險則是增加賠償的保障額度,在如今名車眾多的交通環境中,也漸漸受到重視。
以目前的法律規範,18歲者可以騎車、開車上路,但未滿20得要透過家人投保,若未為青少年人做好保障規劃,父母也難逃賠償負擔,為他們補齊保障仍是相當重要。
不過,民國112年(2023年)起,民法的成年年齡調整至18歲,一切民法上的權利、義務、責任,可由18歲以上成年人自行決定,屆時滿18歲的人都能自己決定添加完整保障。但在此之前,仍須讓父母了解規劃完整保單的重要性,才不會一不小心就被賠償負擔壓垮。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好險網。(原標題:慘!父母不願投保第三人、超額責任險 未成年男出車禍「賠不出來」急求援)
責任編輯/焦家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