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嫁習俗裡,婚前禮(訂婚)和正婚禮(結婚)是主要程序,這些程序都是源自周公的六禮。訂婚又稱「文訂」,昔稱「納吉」及「納徵」,在法律上,婚姻雖不以訂婚為形式條件,訂婚也不像結婚般繁複,但傳統習俗仍非常重視;就現代社會而言,亦須藉此表示對婚姻的敬慎仍屬重要儀節。
訂婚
訂婚係由雙方家長、男女訂婚人、介紹人及親友代表等,於約定日期,在女家或約定之地點,舉行訂婚之禮。男女訂婚人相互交換信物,如有需要,得訂立訂婚證書一式兩份。訂婚宜簡約,如須分送喜糖、喜餅以發給至親為宜。
男方應準備之物品
新娘的衣服、鞋子、襪子、項鍊、手鐲、戒指、耳環等金飾,取偶數,亦可折合現金聘金(分大小聘,大聘為男方的體面,小聘為一般行聘、收聘用)。
禮餅(又稱盒仔餅,即傳統大餅)
四色糖(桔餅、冬瓜糖、冰糖、糖果,象徵新人甜甜蜜蜜,白頭到老的意思)茶葉、龍鳳燭、龍鳳炮、排香、祖紙(都要成對)新娘的衣服、鞋子、襪子、項鍊、手鐲、戒指、耳環等金飾,取偶數,亦可折合現金
女方應準備之物品
● 新郎的衣服、鞋子、皮帶、皮包、戒指(信物)等物品取偶數,訂婚日送與男方,亦可折合現金。
● 甜茶、甜湯圓、點心訂婚宴席、媒人禮的紅包
訂婚流程:
一、祭祖:男方在出發前先祭祖,祈求姻緣美滿。
二、出發:訂婚當日男方攜帶(六禮或十二禮)聘禮,鳴炮後出發前往女方家。赴女方家的人由男方家裡年長親友擔任(最好多為男生);人數和禮車數須為雙數,但請避免4或8的人數,而禮車數一般為二或六輛;雙方看好戴戒指時間(通常早上11點前左右),男方提前一小時到達為宜。
三、迎納:男方納聘車隊到女方家前約100公尺處時「鳴炮」,女方也「鳴炮」回應後,媒人先下車,其他人接著下車;新郎最後由女方家幼輩開車門請出(新郎給幼輩開門紅包禮)。
四、介紹:男方親友依序進入女家,媒人正式介紹雙方親友;先介紹男方給女方。
五、納徵:男方工作人員抬行聘禮品進女方客廳,女方接受聘禮並賞予紅包(扛伕禮/車伕禮),並將陳列聘禮;而媒人從中將聘禮點交女方家長,女方親友將聘禮收好,並在神明桌上陳列供品。
六、奉甜茶:女方長輩請男方親屬依長幼入座,新郎居末座,此時新娘才由好命婆(福氣婦人)牽引出堂,捧著甜茶向男方來賓依序敬茶,媒人隨旁唸吉祥話祝福。
七、壓茶甌:稍後,好命婆(福氣婦人)再牽新娘出堂收茶甌(杯),男方親友將紅包捲起放入杯中或壓在杯下,也稱「壓茶禮」(男方家長及準新郎的紅包須比親友多一點,約200元、600元、1000元、1200元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