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侶結婚前,有時會在買房話題上出現爭論點。一名男網友投稿至臉書粉專《靠北女友my girl》,他表示與女友交往2年來,大部分約會費用都是由他買單,「應該說,我不曾開口跟女友談錢,而女友偶爾也會回請我,這部分我們沒問題」,沒想到兩人談到結婚買房時,彼此價值觀有很大差異。
原PO指出,自己月薪7萬多元、女友則是4萬左右,但他認為買房是一筆大錢,且婚後夫妻共同持有情況下,希望女友也能負擔點頭期款,並依照薪水做出比例「她出100萬,我就出200萬;她拿出200萬,我就可以拿出300萬,以此類推。」
至於房貸,原PO表示每月可出2/3,女友出1/3即可。然而,女友認為原PO「很計較錢」,並直言,在組織家庭上,男方責任理應比較大,因此堅持要原PO付全部頭期款,而她只願意付1/3的房貸,且上限為1萬5000元,「否則存不了錢。」兩人不肯退讓的情況下,讓原PO無奈求助,「我這樣有算計較嗎?我覺得很公道呀!」
多數網友看完則搖頭回應,「一律建議分手」、「各自買房,結案」、「那你就自己先買好房子吧,婚前財產,保障你自己。另外跟她結婚當下,就要簽好財產分開,以防後面你們為了錢吵架,甚至鬧離婚時,又為了財產分配吵好幾年」、「走入婚姻?金錢上沒有共識的婚姻真的遲早會走人的」。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好房網(原標題:結婚買房女友提「1要求」他超傻眼!網搖頭:一律建議分手)
責任編輯/焦家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