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下去!」清朝宮廷劇中,當宮女與大臣犯錯,主子一聲令下,各種慘不忍睹的酷刑正等著受刑人,這些讓人聞風喪膽的殘酷刑法,被後人稱為「滿清十大酷刑」。
事實上,十大酷刑並非全由滿人發明,數量也不只有十項,當中有許多是在歷朝歷代發明出來的,但因為清朝初期頻繁使用,尤其拿來對付不願意投降、不遵守剃髮令的漢人和南方民族,因此才在十大酷刑前冠上了「滿清」二字。
1.剝皮
剝皮是讓犯人皮肉分離的殘酷極刑,首先將受刑人的皮膚全部剝下來,剝皮的時候從脊椎下刀,把背部皮膚一分為二,再用刀切開皮膚和肌肉,被剝皮的人要待上一天一夜才會完全斷氣。另有一說,是把人埋在土裡,只露出頭,再從頭頂灌入水銀,這時埋在土裡的會痛的不停扭動,水銀會將肉和皮膚完全分離。
最早剝皮刑罰是死後才實行,後來演變成活剝,明太祖朱元璋就曾為了杜絕貪官污吏頒布「剝皮刑」,警惕手下臣子和百姓。
2.腰斬
腰斬是用大型重斧將人從腰部切成兩半,一刀落下,人不會馬上斷氣,甚至還神智清醒在地上哀嚎爬行,因為主要器官都在上半身,因此得過好一陣子才會慢慢死亡。
這種酷刑早在周代就存在,曾輔佐秦始皇成就統一大業的丞相李斯就被秦二世處以此刑,而明朝時不服從明成祖朱棣的文學家方孝孺也慘遭腰斬。直到清朝雍正年間,一名小官俞鴻圖因為遭到妻妾陷害慘遭腰斬,雍正皇帝聽聞他的慘狀,覺得腰斬太過殘忍,於是廢除此刑。
3.車裂
車裂又被稱作「五馬分屍」,戰國時代秦國的商殃就受過車裂刑。主要是將受刑人的頭和四肢套上繩子,再套在馬匹身上,由五匹快馬拉著向不同方向奔跑,把人撕裂,拉扯過程極其慘忍,因為四肢不會馬上分裂,刑場滿佈噴濺出來的血液。
4.俱五刑
即大卸八塊,就是先把犯人殺死,再將他們砍頭、砍雙腳、割手、挖眼、割耳朵,再把軀幹剁成三大塊。最著名的案例是漢高祖死後,呂后就對寵妾戚夫人實行俱五刑,將她丟在豬圈裡餵養,做成「人彘」,驚駭景象被呂后的兒子惠帝劉盈看到,從此大受驚嚇、一蹶不振。
5.凌遲
民間俗稱「千刀萬剮」的凌遲之刑要由兩個人執行,顧名思義,就是用刀一點一點割下皮肉,讓人受到極大的痛苦與折磨。據說,第一刀是從腳開始割,要割滿一千刀,也就是要割下一千片肉片後才能讓受刑人死亡,如果過程中受刑人斷氣,那行刑者也得受刑。
6.斷椎
打斷脊椎骨,讓人一命鳴呼!春秋時期,晉文公正召開大會打算明文規定刑罰,當時他著名的朝臣顛頡姍姍來遲,晉文公竟以此為理由將顛頡斷椎處死,這樣的舉動讓晉國的士大夫們都戒慎恐懼,深怕一不小心犯了錯就被處以極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