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今(31)日發布2021年第4季全國及6都房價負擔能力指標,本季全國房貸負擔率為37.83%,呈現季增、年增趨勢,但內政部強調「變動幅度穩定」,房價負擔能力維持「略低」等級;全國房價所得比為9.46倍,也較上季上升0.22、年增0.26。
所謂房貸負擔率,簡單來說就是房貸占家庭收入的比例,統計上是以設定中位數所得的家庭,在購貸市場中位數房價房屋時,計算其每月支付房貸金額占可支配所得金額的比率。
一般而言,房貸負擔率如果在3成以內,代表可「合理」負擔房價,但負擔率越高,代表家庭可以負擔房價的能力越低。
新北市房價負擔能力等級由「偏低」降至「過低」
內政部表示,去年第4季中位數房價雖較上季上升2.50%,五大銀行購屋貸款利率於12月也略升至1.355%,支付房貸金額增加,但因為中位數家庭可支配所得同時也上升0.04%,使得全國房貸負擔率較上季微幅上升0.93%。
綜觀六都房貸負擔率,台北市、新北市各為65.09%及50.02%,分別季增1.74%及1.56%,房價負擔能力屬於「過低」等級;台中市為43.50%,季增2.40%,屬於「偏低」等級;台南市、高雄市及桃園市分別為35.99%、34.07%及31.76%,各較上季增加2.88%、2.85%及0.68%,均屬於房價負擔能力「略低」等級。其中,新北市房價負擔能力等級由「偏低」下降至「過低」等級,其餘五都維持不變。
此外,其他縣市房價負擔能力部分,屬於「可合理負擔」等級有雲林縣、嘉義縣、屏東縣、基隆市及嘉義市等5縣市;「略低」等級有宜蘭縣、新竹縣、苗栗縣、彰化縣、南投縣、台東縣、花蓮縣、澎湖縣、新竹市等9個縣市。
內政部提醒,購屋貸款為長期支出負擔,雖然目前房貸利率處於較低水準,但中央銀行已經表態今年貨幣政策將朝緊縮方向調整,並於日前升息1碼,民眾在購屋時須更審慎評估未來貸款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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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都住宅價格指數 桃園市、高雄市、台南市、台中市增幅明顯
另一方面,內政部今日同時發布去年第4季全國住宅價格指數為117.50,與上季比較上升2.32%,較109年同季上升8.62%。
內政部說明,主要因為國內經濟持續成長,金融面仍維持貨幣寬鬆及低利率,加上市場預期通膨心理及預售屋市場價格推升影響,使得本季住宅價格指數持續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