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小編曾分享員工組織家庭後,在懷孕、生產時(或配偶懷孕、生產)依法可申請的假別。而生下孩子後,家庭成員多了一位,也多了份責任,加上現今家庭多是雙薪家庭,如果夫妻倆沒有其他人的協助和幫忙,回到工作崗位要兼顧工作與家庭,其實都會比單身員工花更多心力,也因此,雇主在僱用員工時,必須承擔僱用一個家庭的責任,依法讓員工有照顧家庭的時間。
育嬰留職停薪(育嬰假)
大家俗稱的「育嬰假」,其實就是法令中所稱的「育嬰留職停薪」,因此這段期間公司不需付給員工薪水。但是在育嬰留職停薪期間,為了讓暫停工作的員工有經濟能力支付家庭開銷,勞工可以向勞保局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相當於6成的薪水(110年7月1日改為補助8成薪水,軍公教勞全部適用),通常有規模的公司也會協助向勞保局申請津貼。
(一)育嬰假的相關法令規定與罰則
規定:
1. 性平法§16Ⅰ:員工年資滿半年,在小孩滿3歲前都可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直到子女滿3歲為止,最長可請2年。如果同時照顧2位3歲以下小孩,育嬰留職停薪期間要合併計算,以最小的孩子照顧2年為止。
2. 性平法§16Ⅱ:員工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可繼續加勞健保,但雇主負擔的保險費免繳納。
3. 性平法§21:員工依法申請育嬰假時,雇主不能拒絕。也不能因請假事由影響全勤獎金、考績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
4. 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2Ⅰ:員工申請育嬰假時應是先用書面提出申請。
5. 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2Ⅱ: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每次不少於6個月為原則,如果低於6個月須勞資雙方協商(註1)。(110年5月7日更新:申請期間可以少於6個月(不低於30日)以申請2次為限,且員工須10天前提前預告雇主,以因應人力調配 。)
6. (110年5月7日更新)雙親可以同時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並可同時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若配偶未就業,受僱者也可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及津貼。
罰則:2-30萬元。
因為爸爸也有分擔照顧家庭的責任,因此員工不論是爸爸或媽媽,只要在公司年資滿半年且配偶有工作,在孩子3歲前,爸媽都可以分開向雇主申請最長2年的育嬰假,而請假期間原本雇主負擔的保險費則改由政府負擔。這裡要特別提醒,即使是未婚、單親或收養小孩的員工,也都可以申請育嬰假,而同志婚姻合法後,同婚者也可能請育嬰留職停薪,因為性平法只有規範對象是員工的「子女」,只要符合資格的勞工都可以申請。
又如果員工同時照顧2位以上孩子,重複照顧的育嬰假期間是要合併計算的,來看下面的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