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B老闆因突發事件當天請新人妹加班,其可領到當天加班費1,000元,另外還可以補休1天】
情況二:不固定休假日、排班制上班的勞工
(一)國定假日班表調移與休假規定
如果公司是排班制或實施變形工時(彈性工時),通常老闆會事先和你協調好出勤班表,也可能視情況和你調移國定假日休假。
(1) 端午節(國定假日)未調移:
如果維持6月3日當天為端午節,就要進一步看員工當天班表為「工作日」、「休息日」或「例假日」。若為「工作日」,員工可放假並照領原薪,但若是排到「休息日」和「例假日」,則必須必須另外給員工補假一天。
(2) 端午節(國定假日)調移:
老闆不能逕自調移國定假日,若需要將端午節和其他「工作日」調移,需事先和員工「個別」協商,也必須明確指出對調的日期。對調後的6月3日就成為正常「工作日」,當天員工上班也不能多領加班費;然而被對調的日期若又出勤上班,則仍然要計算國定假日加班費(加發一天薪水)。
舉例:B老闆經新人妹同意將端午節調移到6月10日,則6月10日就變成國定假日,若當天又請新人妹出勤加班,則需要多給一天薪水。
(二)國定假日加班費計算方式
排班、輪班制的勞工朋友們,無論你的國定假日(端午節)這一天是否被調移,最後確定的班表都可以做為計算出勤加班的依據,加班費計算通常可分成以下2種情況。
(1) 端午節(國定假日)最後排定在「工作日」又必須出勤加班:
以國定假日加班費率計算,加班1小時就要算全日8小時加班費(勞基法§39)
(2) 端午節(國定假日)排定在「休息日」又必須出勤加班:
以休息日加班費率計算,前2小時加班費=時薪X時數X(4/3)、第3到第8個小時=時薪X時數X(5/3)。(勞基法§24Ⅰ)
勞基法規定已經是最低勞工權益的最低底線,當老闆未給或少給加班費,其實就已經違法了!身為員工的你可以先向公司反映,因公司可能對法令不甚熟悉或有疏失。然而實際上也常聽聞不少勞工從來沒有領過加班費,有需要申訴時可以到工作所在地的勞工局申訴,或申請調解來爭取個人權益喔!
本文/圖經授權轉載自職場熊報(原標題:2022端午連假出勤薪水怎麼算?2類人加班費、休假權益一次看懂)
責任編輯/邱劭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