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班勞工明年起可領到加班費了!有些公司因業務性質考量,會要求勞工值日夜班,對此,勞動部在11月2日表示,明年起雇主安排勞工正常工時以外上班一律算加班,需付給加班費。趕緊透過3個重點來看看新規定有何不同,有哪些勞工適用?雇主又該怎麼做避免違法?
一、值班是什麼?和加班哪裡不同?
「值班」和「加班」在法律上意義不同,根據1985年內政部制定的「事業單位實施勞工值日(夜)應行注意事項」,內容說明值班是「雇主在工作時間以外,安排勞工值日夜班,工作內容例如接聽電話、處理重要文件、巡邏及處理緊急事故等」,因此,值班相較於加班,主要差別在於值班的工作內容較輕鬆,相較於一般工作時間裡須負責的任務,相對「質、量」都較輕,而過去勞工大部分需要值班的時間也多是在值班室裡休息、打發時間。
二、明年起勞工值班一律要發給加班費
因早期值班不算是加班(超過正常工作工作時間),因此雇主不用發給勞工加班費,只要給值班津貼即可。為了保障勞工權益,勞動部已在前年(2019年)3月11日已修正這項注意事項,主要是在內容增加建議「值班津貼」的計算金額,建議雇主給予勞工的值班津貼不低於平均每小時工資額(每月基本工資除以240)X 值班時數的金額,另外還要給予勞工適當休息。
然而,勞動部近期又接到反映,有關值班和加班的定義模糊,加上公營事業、工廠勞工星期一到五上班,但周六又值班,等同於勞工假日的時間和空間都被拘束,因此,預告這項注意事項將於2022年1月1日停止適用;也就是說,明年開始,只要勞工工作時間超過正常工時(平日上班超過第8小時或連續上班超過第6天),一律算加班,雇主需給予加班費,給予緩衝期讓雇主們能提前規劃人力、因應法規變動。
三、停止適用注意事項對誰有影響?
2022年起停止適用注意事項後,只要是適用「勞基法的行業」,公司有值班需求,都不能再以「值班」名義只給勞工值班費或津貼。而對於哪些行業及勞工有影響呢?一般因應業務需要勞工配合值班的產業像是大眾公共運輸服務人員、電信業者的客服值機人員、機房人員、新聞媒體業從業人員等、保全樓管員等,而勞動部也舉例,實務上,工廠、水電事業單位等多有要求勞工值班的情況,因此,企業主務必留意明年起若有延長勞工工作時間,一律需給付加班費,否則依法可能被罰2-100萬元。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職場熊報(原標題:值班一律算加班!明年起勞工超時工作計入工時,雇主未給加班費最高罰100萬)
責任編輯/焦家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