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班保全玩手遊,住戶批「過太爽」威脅開除!名律師曝親身經驗嘆:28K別強人所難

2022-06-29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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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保全人員值夜班時玩手遊,遭住戶檢舉嗆聲「過太爽」,威脅連署將他開除。(示意圖/取自photo-ac)

一名保全人員值夜班時玩手遊,遭住戶檢舉嗆聲「過太爽」,威脅連署將他開除。(示意圖/取自photo-ac)

同樣的,不知道這是不是真的,也不是什麼了不起的大事,或許也不會引起什麼注意,我只是想要藉由這個例子,聊聊責任與同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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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全值大夜班玩手機,遭住戶批「過太爽」要求連署開除...(圖/翻攝自呂秋遠臉書)
保全值大夜班玩手機,遭住戶批「過太爽」要求連署開除...(圖/翻攝自呂秋遠臉書)

雖說不一定是真的,但其實,這種例子到處可見,天龍國或許特別多。

夜班保全能不能在上班的時候玩手遊呢?

我想從我個人的經驗來討論這件事。

例如,我們社區的叔叔伯伯管理員,在管理室裡有一張行軍床,幾次晚歸,需要他們幫忙開門,他們會從簡陋的行軍床上,睡眼惺忪的爬起身來幫我開門,我總是滿懷感激的對他們說謝謝。

信不信,先前我們有位管理員,年紀是84歲?

又例如,我們辦公室大樓的保全人員,當我超過十一點回家,他們在櫃檯後面也有一張簡陋的小床,他們會在固定時間巡視大樓,但是其他時間,一樣在睡覺。

那麼,我會不會希望這些保全或管理員被懲處?先別急著回答這個問題,因為不是這麼簡單可以處理的。

即便是同一種類型的工作,如果,這份工作需要的精神、注意力集中程度越高,那麼就越應該檢討與懲處,例如軍隊的衛兵;相反的,就可以用將心比心的角度去思考,例如治安良好的集合住宅。

當然,這也跟薪水有高度的正相關。如果要員工八小時全神貫注,不得有私人休息時間,該給的薪資福利當然不能少。兩萬八,要管理員上大夜班,又要期待對方不打瞌睡、不玩手遊、不看書、全神貫注在監視器跟巡邏上,這就有點強人所難。如果前面數字加個1,或許還有機會。

只是,成本與效益是不是符合呢?這不好說。以一個治安良好的集中住宅社區來說,要花上巨額成本,讓社區固若金湯、易守難攻,當然不是問題,只是要收管理費的時候,就要看看自己荷包,願不願意付出這麼大的代價來聘請一流的專業保全,全神貫注的保護自己的身家性命。

如果以這個角度思考,答案就很明顯了。如果,這個社區要求的安全程度非常高,住戶也很注重自己的隱私、財產、人身安全,或者這個地區又是治安堪慮的區域,而警方對這個社區也是鞭長莫及,那麼就應該要嚴格要求保全不該玩手遊,甚至應該要有資格篩選,包括祖宗八代的背景、特勤隊退伍,最好做過傭兵,可以一個打十個,有連恩尼遜的戰鬥力、史蒂芬席格的威嚇力、基努李維的機智反應、哈里遜福特的毅力、麥特戴蒙的攻擊力、布魯斯威利的打不死的終極警探、丹尼爾克雷格的冷酷無情、馮迪索的開車技術、湯姆克魯斯的風流倜儻、威爾史密斯的一個巴掌。

好了,先這樣就好,不然我想增加的名單會越來越長。

整個晚上全神貫注、一絲不苟,不能放鬆、打瞌睡,只為了保全這個社區的安全,甚至會跆拳道、柔道、黑道、無間道,你會願意給這個人多少酬勞?台幣32000元?怎麼不換成美金?畢竟現在已經不是四萬元換一元的時代了。

付給人家薪水,並不是把他的上班時間都買下來,只能一心一意在工作上,薪水沒有這麼了不起。即便是上班時間,也難免會有心不在、人很累的時候。要苛責員工,不要打混摸魚,想想自己給人家的薪水有沒有讓人昏昏欲睡、自己是不是曾經在上班的時候從來沒有做過私事、想過私事。如果有,那麼批評別人的力道能不能小一點?
該做的工作要做,但是該給人家的空間也要給。要做到「保衛社區」的程度,也不是不行,但可能要聘用巨石強森,而管理費,可能不是你付得起的。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呂秋遠臉書

責任編輯/林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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