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是乎,當你告訴他太太,你會有兩個下場,第一種情形,就是他太太裝聾作啞,對你視而不見,但是這個男人就人間蒸發,你再也聯繫不上他。然後當你想要試探看看,所以跟這個女人聯繫,想不到這個女人竟然悠悠的嘆氣,然後跟你說:
「唉,你已經是第十五個跟我這麼說的苦主,我老公就這樣,請你放過我們家庭吧!」
有沒有覺得很TMD的不爽?他老婆默許耶!有沒有這種人?有,而且那是因為太愛她老公,已經習慣於自虐,或是因為需要他老公的經濟資源,不能輕易放手。甚或是她早已原諒他,習慣睜隻眼閉隻眼,只希望你這隻狐狸精儘速退散。
第二種情況,你就身陷危險了。老婆認真的決定對你提告,但是放過她老公。這時候,你會想要來一次劉雪華式的哭喊:「天啊!天啊!上天為什麼要這麼折磨我!我這個可憐的小東西!」你要跑地檢署證明自己的清白,但是那個殺千刀的賤男人,竟然出庭作證說你早就知道他已婚。然後地方法院的民事判決,也有這個男人主動提供的簡訊與親密照片,證明你跟他到處同遊、感情親密。你聲嘶力竭的想要證明自己的清白,卻毫無辦法可為。最後,你被判處4個月有期徒刑,易科罰金12萬。民事部分要賠償老婆40萬元。而且老婆還打電話給公司的總經理,說要小心你這隻狐狸精,哭哭啼啼的跟你老闆抱怨你一小時,一個月後,你就收到公司開除你的簡訊。
你可以理解嗎?當你不幸踩到狗屎,你應該做的事情是,把鞋子洗一洗、擦乾淨,讓陽光透入你的心,然後含著眼淚帶著微笑繼續往前走。而不是對著它大眼瞪小眼,對著它不斷的生氣,然後停留在原地不肯走。因為你的人生,不應該為了這種人帶著晦氣,不是嗎?
下次遇到讓你心動的男生,聰明一點,不要多年後才認識他,然後可以嘗試發訊息給他:「你已婚嗎?」把答案截圖下來以後,作為以後保命的證據。那麼,這種人難道不會有報應嗎?施主,你會在意路邊的排泄物有沒有報應嗎?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呂秋遠臉書
責任編輯/潘渝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