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青少年超過9成有手機,在學校使用時,容易影響課程進行和學習品質,有國會議員提案修法,要更嚴格禁止學生使用手機;在英國、丹麥,也有學校採取類似措施。
法國的共和前進(LREM)黨籍國民議會議員費宏(Richard Ferrand)近期提出教育法修正草案,要禁止初中生和小學生在校使用手機,國民議會文化教育委員會今天開始討論此案,希望最快在9月開學就能實施。
法國法規自2010年起已禁止幼稚園學童、小學生和初中生在教學活動中使用手機,新的草案在此基礎上,進一步規範,除校內特定地點、特定情況之外,一律禁止學生使用手機,但校方可決定實施細則。
學生攜帶智慧型手機到校,簡訊聲或各種通知警示可能干擾上課,學生在課堂中用手機上網或傳訊息,也會分心。
根據費加洛報(Le Figaro),2016年一項調查顯示,多達93%的12歲到17歲青少年擁有手機;另一項調查顯示,校園內有30%到40%的懲罰與上課使用手機有關,例如傳簡訊、手機發出聲音或上網。
報導說,目前多數教師禁止在上課時使用手機,學生可以帶手機到校,但上課時必須關機、放在背包裡;此外,約有半數初中已把禁用手機寫入校規,未來新法案可作為學校整體規範和依據,讓學校思考自身要在禁用手機這件事上採取哪些措施。
歐洲其他國家近年也有類似做法。費加洛報今年一月一篇報導提到,英國的布瑞頓中學(BrightonCollege)為了避免學生一有空就盯手機,以致荒廢閱讀、甚至成癮,就針對不同年齡採取不同措施。
例如11歲到14歲學生須把手機交給教師全天保管,15歲學生每週交給教師保管3天,16歲學生每週兩天,再大一點的學生必須證明自己有能力控制手機使用時間,否則也要交出手機;教職員一樣不能在食堂或庭院使用手機。
副校長泰勒(Steve Marshall Taylor)說,措施實施後,學生很快就適應,他們更加投入課外活動和團體社交,食堂裡也又開始聽得到談笑聲。
根據另一篇報導,丹麥的網際網路和手機使用率在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成員國之中名列前茅,有些孩子甚至6歲就收到手機當耶誕禮物。
2017年10月起,丹麥有4成學校決定禁止學生使用手機,政府也支持這個做法;措施實施兩個月後,雖有家長認為手機可用於教學、不須禁止,但也有許多家長和學童覺得,禁令有助於上課更專心學習、下課更認真和大家一起玩,而不是人人黏在自己的手機螢幕前。
報導引述心理學者芬格爾(Morten Munthe Fenger)的說法,送一支手機給孩子,就像給他一袋糖果,孩子會無節制地吃完為止,因此留意手機對孩子造成「不可控的依賴」是有必要的,學校試圖阻止手機濫用,是很正確的做法。
責任編輯/潘渝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