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鑑於塑膠製品的汙染越來越嚴重,2025年將開始限制提供一次性塑膠吸管,以避免製造更多環境和生態汙染。雖然距離政策生效還有一段時間,但由於吸管的使用是非常普遍的,故此一政策宣布已引起社會各界的討論。
事實上,早在去年六月,聯合國所召的海洋大會已將海洋塑膠廢棄物的改善列為當前重要工作。不管我們到台北市立木柵動物園、台中的科博館或屏東的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參觀,都可以看到海洋廢棄物對於海底生態的破壞程度。此外,我們夏天到海灘玩水,一定也會看到沙灘上有許多廢棄物與垃圾,這樣的現象在颱風過後更為明顯。也就是說,這些垃圾對於環境造成的傷害是極為顯著的。
類似限用塑膠吸管的政策從2002年的塑膠袋減量政策開始,當時的政策並沒有成功,最後僅有少數店家配合,當然,造成過去限塑政策失敗的因素非常多元。今年1月1日起,環保署針對「藥粧、美粧、藥局、醫療器材行、3C零售、書店、文具店、洗衣店、飲料店、西點麵包店」等業者納入塑膠袋使用限制的對象。亦即,只要消費者需要塑膠袋,就必須付費。當此政策正式執行時,只買一個麵包或一杯飲料的消費者多數不會有誘因付費購買塑膠袋。因此,塑膠垃圾的數量將會減少,這就是經濟學所強調的誘因機制。將塑膠袋對環境所可能造成的危害反映於消費者的成本上,自然會降低消費者使用塑膠袋的數量。
在消費者或廠商從事消費與生產或其他行為的過程中,可能會對環境產生負向影響卻不需付出任何代價時,我們稱之為負的外部性 (negative externality)。例如,你與朋友聊天過於大聲而使得室友無法入睡,卻無需付出代價。大學好友聚一起打麻將使得樓上或樓下室友無法專心念書,也不須付出成本。學生喝完飲料或吃完便當後,不做垃圾分類而隨意丟棄,會造成環境汙染與清潔人員的工作負擔。上述情況都是我們日常生活中常見的現象。
要解決上述負向外部性的情況,就必須將上述行為所產生的負向成本由製造外部性者來負擔,例如,製造擾人噪音者或製造垃圾者需要被罰款或付費補貼受影響的人。塑膠袋收費或垃圾費隨袋徵收就是這樣的作法。換言之,政府可以做的是將負的外部性內部化到消費者或廠商的成本中,就可以減少廠商或消費者製造外部性的情況。
除了上述生活常見的外部性外,過去核能發電非常便宜的說法也是一個嚴重忽略外部性的宣傳方式。核能發電之所以便宜是因為忽略了核廢料的處理成本所致。若台電願意給你一億補償放置核廢料在你住家,多少人會願意,即使你自己願意,你的鄰居也不願意。因此,核廢料的處理成本有多高,是沒有人可以說出具體數字的,這是忽略計算負的外部性的實際案例。
由上述討論可知,政府的限制塑膠吸管政策並非新的政策,但是,減少吸管使用量的方式非常多,除了直接限制外,透過收費來減少吸管的使用量,都也是我們可以思考的方向。此外,外帶飲料者往往會使用一次性的杯子,所產生的環境汙染可能會較內用者多,若政府只限制內用者使用吸管,反而是對於重視環保者的懲罰,這些都是制定政策時需要更多討論與思考的。
作者介紹|蔡明芳
淡江大學產業經濟學系與經濟學系合聘教授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想想論壇(原標題:【滬尾經濟學】消費便利與環保之間,我們可以做什麼?)
責任編輯/林安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