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能夠為一個人勇敢一次,你就能把你的勇氣,感染給那個人。
母親的承擔
母親只有小學畢業,父親連小學都沒讀完,他們都是十幾歲就出社會工作,分擔家計。
他們是在撞球間認識的。母親在撞球間工作,父親來打球,母親覺得這個人殷實可靠,開始往來。她大父親一歲,是姊弟戀。交往沒多久,父親要去當兵,母親說,我等你。
她依約等到父親退伍。結婚那一年,父親二十四歲,母親二十五歲。他們以一年一個孩子的速度,生下哥哥、姊姊、我。
然後,我染上小兒麻痺。他們不滿三十歲,生活不易,還要照顧一個染病小孩,可以想像壓力有多大。
外公是家族長子,跟外婆生了七個孩子。母親排老二,上面一位哥哥,下面五個弟妹,是家族裡的大姊頭。
外公是一位知識份子,民國五○年代初,競選高雄省議員落選,被控「預備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寫這段時,我查了「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資料,看見他的判決文:
洪天時思想偏激,早對政府不滿,圖結合不滿現實之台籍青年,俟共匪進入聯合國,我國人心浮動時,或於我反攻大陸時,推翻政府,實行台灣獨立。
我不知道該說什麼,外公是有些本事,但如此恐懼的政府,未免也顯得太容易被推翻。
那是民國五十三年,外公五十歲,哥哥剛出生。後來大舅意外離世,其他弟妹需要幫忙都會找母親。母親除了照顧自己家,還要照顧弟妹。家裡發生這些變故,身為長女,不管如何都得扛起來。
我染上小兒麻痺後,不管實質上或心理上,都增添母親的負擔。
野狼125上的尋醫
我的身障手冊障礙等級,標示是「重度」。我雙腳肌肉萎縮,左腳相對輕微也不太有力,右腳完全無力,只有腳趾能動。
走路我只能靠左腳支撐。我的雙腳長短不一,一開始右腳比左腳短五公分,後來差距逐年拉大。
開始走路後,為了要平衡左腳,右手臂就得承擔更多重量,後來雙臂發育也不平均,右手臂明顯比左手臂粗壯。
有段時間,我常覺得,我身體左右兩半,好像來自不同「元件」。
我左眼雙眼皮,右眼單眼皮;左耳小且聽不見,右耳大聽力敏銳;右臂粗壯,左臂一般;左腿萎縮但比右腿粗,右腿像一節竹竿……
小時候我甚至天真想過,這樣的身體,是不是老天爺拿那些用剩的積木,隨便拼湊起來,丟進我媽肚子裡的?
是,不懂事的自己,或是好事的他人,都會對這樣的「身體」編故事。特別是別人編的故事,內容不脫前世今生的因果報應……聽起來,都像做錯事的懲罰。
爸媽總是想方設法,要讓我的雙腳恢復活力。小時候,我常有的行程,是爸爸騎著野狼125機車,載著我跟媽媽,到處求醫找偏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