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信義區今年7、8月的A3類肇逃案分別有43和39件,警方提醒,民眾若發生車禍應依法報案,交由警方到場登記備查,並牢記「人沒事、車能動、快拍照、速移車」口訣。
民眾遇車禍應立即報案避肇逃!警授4口訣
台北市警察局信義分局表示,統計轄內今年A3類肇事逃逸案件,其中7月份有43件,8月份有39件,多數為民眾發生交通事故後,不知該如何處理或認為是小事情,而未向警方報案,直到被害人發現向警方報案後,經調閱監視器查出肇事者身分並通知到案說明後,才知可能涉及肇事逃逸行為。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1項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台幣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1至3個月。
信義分局提醒,民眾若駕車不慎與其他車輛發生擦撞,不論車損嚴重性或責任歸屬,皆應依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進行處理並撥打110報案,由警方到場登記備查,以利肇事雙方進行後續責任釐清及賠償,千萬勿因只是小擦撞就置之不理,或僅將他人車輛扶正便離開,都可能吃上肇逃罰單。
若發生A3類交通事故,信義分局呼籲,民眾撥打110報案後,即可自行蒐證拍攝現場照片,並儘速將車輛移置路旁等待警方到場,確保肇事雙方當事人安全,以及保持道路行車順暢。
信義分局表示,目前北市監視錄影系統設置完善,民眾也多設有行車紀錄器,交通事故處理員警只要透過調閱監視器、行車紀錄器,並參酌雙方談話記錄和現場照片,即能測繪現場圖並初步分析研判肇事原因。
同時,民眾應牢記「人沒事、車能動、快拍照、速移車」口訣,採取最有效率又最安全的現場處置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