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應該要當全職媽媽,才能給孩子完整的愛嗎?笑死!自己都沒照顧好,怎麼給孩子「完整的愛」?請問先生一個月給多少?全職媽媽要做的工作太多了,洗衣、煮飯、洗碗、打掃、繳費、接送小孩、保護教養孩子、所有的家務工作得要自己做,難得男人願意做一點,就是已經有幫忙的好男人了。不然,看看這段對話啊:
「親愛的,嫁給我吧?」
「嫁給你以後,我要洗碗嗎?」
「你放心,我是好男人,可以幫你洗碗。」
「那我要洗衣服嗎?」
「你放心,我們家有洗衣機,你只要分類放進去、晾衣服就可以了,這很簡單的。」
「那我還是當小三好了,這樣我只需要洗澡就好」
對嘛!當全職的媽媽,他到底可以給多少?他說,他要保有自己的嗜好,偶爾要跟朋友去喝點酒、唱個歌、按個摩、聊個天、把個妹,所以,一個月只能給你3萬元。哦,相信我,這算多的,有的只給5千,比養小貓小狗還少,有的甚至要你回娘家借。
笑死!你有沒有這麼跌價,這筆錢,比基本工資還低,重點還不是全拿,是要把所有家裡的食材、水電瓦斯、衛生紙衛生棉、日常用品、小孩學費雜費補習費,通通算進去,扣完以後,你可以拿多少?你去當吳博毅賺得也比這個多,好嗎?
可是,我去工作,孩子誰顧?奇怪,為什麼只有你要擔心這個問題,先生不用煩惱嗎?沒有能力請保母、沒有辦法找到家族支援系統、沒有社會福利支援,那就不要生吧!你為了這個家「犧牲」,辭去工作,自己的底氣沒了,未來只剩下一個「我的犧牲付出是有代價的」,用這種虛幻不實在的說法安慰自己,未來如果先生要離婚、孩子不理你,你就怨天怨地怨政府,詛咒他們沒良心不孝順,回頭看看自己。
已經三十年沒工作沒收入,這樣會快樂嗎?
你要好,身邊的人才會好,一直想要別人好,但是自己不好,最後的業障還是會反饋到自己身上。你要先是快樂的人,才會是快樂的媽媽,才會是快樂的配偶。
不想當全職媽媽有什麼不對?勒索別人去犧牲奉獻的人,才是妖魔鬼怪吧!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呂秋遠(原標題:如果你要結婚,請不要當全職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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