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家暴最常發生在什麼時候?澳洲研究道出最驚悚事實:女人懷孕6個月時…

2018-07-23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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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他們甚至有的時候不信賴醫療人員,因此並非要求他們一定要接受服務,而是至少讓他們知道,他們需要的時候,會有人照顧他們。也因著上述情形,美國法令制度在每個州都有自己的州法,有些州在考慮是不是要改變或是廢除強制通報系統,因為強制通報會讓受害者更進一步遠離,而不是選擇接受社福服務,但是當社福服務具備足夠的保密性、可以接納受害者自願求助的資源,會讓受害者覺得不是政府強制接受服務,而是自己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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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終止暴力追求平等對待

Cindy Southworth最後提到,在展望未來時,我們知道需要找到更多家庭暴力及性別暴力的受害者,這些過去我們沒有能夠協助到的,不管是難民、跨性別,或是男性、女性等等各方面的倖存者,必須更加努力來應對這麼多不同文化以及更全面性的倖存者,而且也要著重於他們真正的需求,因為很多受害者其實不想要離開關係,而是不要暴力,因此我們要知道在這樣的情況下該如何提供保護措施。

四、「賦權」是從家暴創傷經歷中復原的關鍵

澳洲性侵害與家庭暴力服務中心Karen Willis執行長提到,在澳洲每4個女性中有1人、每22個男性中有1人會在他們的成年時期某些階段遭遇性暴力或是家庭暴力。不管受害者的性別為何,加害者中有98%為生理男性。無論我們如何看待,家庭暴力就是性別暴力,遭遇家暴或是性侵害的頭號危險因子單單就是身為一名女性

家暴通報以及搬遷到安全處所是眾多社會控制中女性經驗到的第一個障礙,加上家暴迷思使得社會控制更加穩固。就算社會漸漸改變,仍然有人認為維持家庭和諧是女性的角色。她必須有職業,同時也扮演知己與家管,女性比其伴侶分擔較多的家事以及照顧孩子的狀況,且經常貢獻收入給家庭,這樣的觀念在女性身上加諸了荒謬的責任以及要求。

從澳洲的案例發現,肢體暴力最常開始的時間為首度懷孕大約6個月時這個時候她墜入情網、認定關係、脆弱並依賴。在這樣對於共同的有愛、希望以及夢想的情境下,做出離開的決定相當困難,許多婦女充滿罪惡感並自我責備,這是很常見的創傷反應。婦女經常說:「我只想要暴力停止。」每年被伴侶殺害的80個女性中,大部分是在分手後的前6個月中死亡,因此我們非常看重這類「如果離開他會怎樣」的威脅。

所以當一個女性邁開尋求安全的第一步,需要盡其所能的支持她,並且任何採取的行動都必須是她所做的決定、按照她所需時間、用她要的方式,如果情況不對勁,工作人員可以提出關切並且討論安全計畫,因為我們知道「賦權」對於從家暴的創傷經歷中復原相當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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