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月前,有位約40多歲的陳小姐到事務所來做法律諮詢。預約時,她只簡單和助理提到:「想來請教關於扶養費的問題。」
聽到助理這樣向我回報,我心想:「她可能是遇到自己扶養父母親的問題。」到了面談諮詢當日,陳小姐如期赴約,但當她開口提出她的疑問後,竟嚇了我一大跳!「吳律師,我今天來是想請教扶養方面的問題,但我是幫我外婆和媽媽問的!」她單刀直入的說。「因此今天是遇到扶養外婆的問題嗎?」我心裡想著。
財產先過戶給子女,老後照顧沒人理?
「我外婆今年103歲了,幾個月前,因為外婆感覺自己年紀很大了,身體狀況也愈來愈不好,而且阿姨舅舅們也都7、80歲,年紀也不小了!所以他們就說服外婆,先來處理財產的事情,把財產過戶給他們,以避免未來還有稅的問題。」「外婆其實也不懂,加上拗不過他們,就把名下的財產部分用贈與、部分用買賣的方式(實際上是假買賣真贈與),過戶給他們了。」她緩緩道來,之所以協助外婆處理財產的原因。
讓我驚訝的原因是,現在當真是超高齡社會,竟然是年紀高達103歲的長輩,遇到了扶養的法律問題。「那麼在財產過戶之後,現在是遇到甚麼問題呢?」我提出疑問,也引導著陳小姐把話繼續說下去。
「財產過戶之後的幾個月,外婆身體出了狀況,開始需要人頻繁的帶著去看醫師,我媽媽是最小的女兒,也和外婆感情最好,所以現在都是媽媽帶著去看醫師,但媽媽也60幾歲快70歲了,她沒有辦法擔任照顧外婆的工作與責任。」 看來陳小姐的母親,也辛苦了。而這也是目前許多家庭面臨到的,當家中長輩需要被照顧時,第一個面臨的問題就是,誰來擔任主要照顧者?
「我們現在有在考慮請外籍看護協助照顧外婆,但總是要花錢,所以我媽媽就去找她那些哥哥姐姐們討論,請他們一起來付相關的費用。但沒想到,他們一個個都有理由。」 「有人說:『我自己年紀也大了,身體也都有些毛病,需要用錢,所以沒有辦法一起分擔相關費用!』;也有人跟我媽媽講:『媽媽和妳(陳小姐的媽媽)感情最好,她應該最希望妳照顧她是不是一定要付這筆費用,再想想吧!』」
「結果就是,他們就把外婆丟給我媽照顧了,久久才來看一次外婆。跟當初他們要求外婆分財產前,根本就是兩張臉!」
直系血親之間,有扶養的義務
陳小姐為自己的母親和外婆感到委屈,我可以感受到,她語氣中的急促及氣憤。因此我先請她喝口水,喘口氣,緩緩之後,我們再繼續談。
「那麼現在,您母親這邊有甚麼想法呢?」我想瞭解,陳小姐今天來找我的動機。
「因為現在都是我們家在付照顧外婆的相關費用,我想幫我媽媽問:『法律上有甚麼方法,可以要求阿姨舅舅們一起來付這些錢嗎?這對於我們家,真的也是一筆不小開銷!』」陳小姐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