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新冠肺炎疫情趨緩但尚未平息,如勞工二度確診在家進行居家照護,雖不適用於大多數保險,但在符合條件下,仍可再次申請勞動部提供的勞保傷病給付。
根據《ETtoday》報導,勞保局統計,截至今年農曆年前,被保險人因確診COVID-19申請普通傷病給付案件共計逾180.6萬件,目前已核付153.9萬人,平均每件核付金額2770元。不過近期越來越多民眾二次確診,初步計算目前尚有280萬人未提出申請或核付,勞保局呼籲民眾,把握勞保傷病給付五年請求權。
如何申請
有鑑於防疫政策規定,確診者居家照護期間可能無法工作,以致無法拿到原有的薪資,勞動部指出,若勞工確診COVID-19進行居家照護期間,自不能工作的「第四日」起,可依照勞工保險條例第33條之規定請領普通傷病給付,申請期限於五年請求權時效內都可提出申請。
民眾可選擇透過紙本申請或至「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進行線上申辦,以簡化流程並縮短申辦時間。另外申請時需備齊「勞工保險傷病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傷病診斷書正本」、「其他證明文件」,例如出勤表與請假紀錄、薪資單等。
領取方式
申請手續完備經審查應予發給者,勞工保險局於收到申請書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核付,會於核付後約3至5個工作日匯入申請人所指定國內金融機構之本人名義帳戶。
補助金額、天數
勞保傷病給付金給付金額則每人有差異,與發生傷病事故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有關,舉例來說,同樣是請領7日,A女平均月投保薪資2萬800元,B女平均月投保薪資3萬500元,前者可拿到6533元,後者則領到8167元。建議民眾可先利用勞保局提供的職保傷病給付網頁進行試算,實際金額則以勞保局核定為準。
勞保傷病給付試算:https://www.bli.gov.tw/0107053.html
責任編輯/趙鳳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