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揮中心今(9)日宣布,自2月20日起指定場所「仍須戴口罩」(如醫院與療養機構、大眾運輸工具);人潮多和年長或有症狀者,「建議」戴口罩;其餘場所則可由民眾選擇「自主」決定戴口罩。
第二階段室內口罩禁令鬆綁規定
1.一定要戴的場所
指揮中心官方粉絲專頁公告,於以下指定場所之室內空間須按規定全程戴口罩。包括:
(一)醫療照護機構:醫療、醫事、老人福利、長期照顧服務、榮譽國民之家、兒童及少年服務、身心障礙福利機構。
(二)公共運輸及特定運具:車廂、船舶、航空器等運具及場站。
得於上列指定場所不戴口罩之例外情形:飲食、拍照、不適合或無法戴口罩之檢查、治療或活動。
第二階段室內口罩禁令鬆綁規定
2.建議要戴的場所
下列特殊情境建議要戴口罩:
(一)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
(二)年長者或免疫低下者外出時。
(三)人潮聚集且無法保持適當距離或通風不良之場合。
(四)與年長者或免疫低下者(尤其是未完整接種疫苗者)密切接觸時。
第二階段室內口罩禁令鬆綁規定
3.自己決定要不要戴
其餘室內場所、室內空間,由民眾自主決定戴口罩。
上述放寬措施為通案性規定,相關細節得另依主管機關規定辦理。
另外,校園的部分則要在3月6日起才放寬鬆綁,主因是各級學校開學前歷經過年、寒假,及即將來臨的228假期,所以希望給各級學校觀察期,才因此在3月6日開始。此外,在學校的健康中心配戴口罩的部分,則依醫療院所比照辦理。
責任編輯/梁溶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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