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著,要成立詐欺罪,「施詐行為」必須和被害人的「財產損害」兩者間有因果關係。在這個案例中,阿超身為粉絲,為了表達對直播主的支持,心甘情願打賞。其實,阿超從頭到尾都可以選擇不要慷慨解囊,貝蒂也沒有拿把刀架在阿超的脖子上逼他付錢,「貝蒂的漂亮」(即便是濾鏡加持後的結果)和「阿超的處分財產」並不存在必然的因果關係,詐欺罪在此是很難成立的。
問題來了,既然粉絲因直播主的姿色而甘願自掏腰包的情事不能構成詐欺罪,為何我們仍時常耳聞直播主「詐騙」、「吸金」的社會新聞呢?
直播主「演很大」,小心觸犯詐欺罪
Emily長相甜美、身材火辣,在直播界小有名氣,業績常常是平臺上的前幾名。奇怪的是「水人無水命」,Emily的粉絲們常常看到類似這樣的訊息:「我好辛苦,老闆說這個月如果沒達到他要的業績,就要把我給fire了!你斗內一下,幫幫我好嗎?」「我媽媽最近出車禍了,但我沒有足夠的醫藥費,怎麼辦?」「我爸爸又欠下一屁股賭債,天天都有債主上門追討……」「弟弟最近摔斷腿了,都沒辦法上班,快沒生活費了,可以斗內我多一點嗎?」
有聽過「剝皮酒店」嗎?酒店小姐謊稱自己身世坎坷,全世界的倒楣事都被她遇上了,為的是騙取酒客掏腰包幫她度過難關。隨著時代變遷、科技發達,現在則慢慢演變為「剝皮直播」。
「騙感情」到底有沒有罪?若只是單純的愛情騙子也許沒有罪(頂多是道德上可受責難),但如果利用感情作為手段來騙取財物利益,就有觸法之虞。許多粉絲因心疼、憐愛直播主,於是大手筆刷下大禮,最後遭到真心換絕情。直播主拿到財物或利益後人間蒸發,可能就觸犯詐欺罪了。
Emily很明確地對粉絲有「施以詐術」,誤導粉絲以為她命運如此多舛,「沒有業績」、「媽媽車禍」、「爸爸賭博」、「弟弟摔斷腿」可能都不是真的,但Emily屢次騙取粉絲的同情心來獲利倒是真真切切的。
Emily主觀上有詐欺粉絲的故意,客觀上編造了「與事實不符的故事」,目的是讓粉絲相信她虛構的故事進而給予她金錢。粉絲信以為真,陷入錯誤的認知,並因此而處分財產,造成財產上損失。Emily的行為已該當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第一項的「詐欺取財罪」,可能被處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粉絲若是蒐集證據,提告Emily成功,還有機會追回財產上的損害。
如果你也曾經遇到一個像Emily的直播主,三不五時要你出錢救濟幫忙,此人必定磁場不好,命中帶煞,趕快三十六計走為上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