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土地之外的所有固定資產,由於受到年限、使用情況影響,會逐漸損失它們的價值。針對這項價值損失所做的折讓,有各種不同名稱:折舊(depreciation)、過時(obsolescence)、耗竭(depletion),以及攤銷(amortization)。
折舊,適用於建築物與設備的一般損耗。每年要記入帳簿的折舊金額,是根據財產的價值(通常是按成本計算)、它的預計耐用年限,以及當它進行報廢時的殘餘價值或廢料價值所計算而來。
例如:如果機器安裝時的成本為 100,000 美元,預計耐用年限為六年,最後殘餘價值可能是 10,000 美元,那麼每年的折舊費用是 90,000 美元(100,000 美元減 10,000 美元)的六分之一。結果得到每年的折舊費用為 15,000 美元。
經常需要更新或改良的工業設備,即使還可供使用,卻可能很快就會顯得過時。因此,像汽車業與化學工業這些產業中,除了平常的折舊費用外,應該適當的加入過時費用。在這種情況下,這兩個項目通常都會合併為單一筆金額計算。
各種重要財產的典型折舊率為:建築物 2∼5%;機器 7∼20%;家具與裝置 10∼15%;汽車與卡車 20∼25% 等。
當年度的備抵折舊(depreciation allowance)金額,在損益表裡會以費用或減項的方式呈現。它同時也會成為資產負債表中累積折舊準備金的加項。折舊準備金可以從資產負債表左側的固定資產(財產科目)中直接扣除,或是列在負債成為抵銷科目(offsetting account)。(延伸閱讀:「在家工作」讓巴菲特變股神:為何他不去華爾街,而是在偏遠的奧瑪哈上班?)
財產的原始成本或調整後成本(不考慮折舊),稱為總價值(gross value)。將這個成本減去應計折舊後,稱為淨價值(net value)。當財產進行報廢時,它的總價值會從財產科目中扣除,而迄今為止的應計折舊也會從折舊準備金中扣除。這就解釋了,為什麼資產負債表上的折舊準備金,並沒有按照每年的折舊費用(用盈餘抵銷)而增加。如果財產在完全折舊完之前報廢,就會發生「資產報廢損失」(loss on property retired),這通常會用公積折抵(而不是用當年度的盈餘折抵)。
耗竭是類似折舊的一種折讓,用來彌補從地球開採的天然資源的價值。它可以在礦業、石油以及天然氣公司的資產負債表中見到。耗竭費用受到許多法律與會計技術的限制。因此,投資人要判斷財務報表中的耗竭費用是否公允,是相當困難的。要充分討論折舊與耗竭這兩個主題,已經超出本書的範圍。然而,在稍後的損益表章節裡,關於超額與不當的費用,還是會加以說明(第 30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