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電視執照問題仍存在,台北地檢署為釐清是否涉及外力介入,日前將NCC主委陳耀祥列為他字案瀆職罪被告,不排除將傳喚陳耀祥出庭說明,北檢針對案件進度,僅提到「案件偵辦中,不便評論」。
根據《中央社》指出,鏡電視去年1月,得到NCC准設新聞台,電視台董事會、經營階層多次變更,接連遭到踢報財務疑慮、公司治理問題,執照申設爭議等。去年九月,民眾黨前立委蔡壁如、時代力量陳椒華公布鏡電視內部股東會錄音黨,指出恐怕有政治力介入鏡電視執照申設過程,要求法務部徹查。
法務部發交士林地檢署調查,士檢簽分他字偵辦,並將前董事長裴偉列他字案背信罪被告,以鏡電視財務不透明、公司治理、採購等問題告發,傳喚多名鏡電視高層。
另就立委指控有外力介入鏡電視執照申請部分,士檢將部分案情轉給北檢,據悉北檢已分案交由黑金專組檢察官偵辦,陳耀祥則被列為他字案瀆職罪被告。
另一方面,鏡電視前董事長陳建平去年3月間被董事會解除職務後,質疑鏡電視與裴偉間有不合常規的交易,同年8月間向北檢告發裴偉涉背信、詐欺、公司法、商業會計法等罪,陳建平曾出庭說明提告內容,現由北檢持續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