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全民普發現金6000元是小確幸,那麼職災勞工的照護補助更是雪中送炭!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自111年5月1日起正式上路,這部新法對職災勞工增加更多的保障。其中職災勞工的「照護補助」,勞工朋友一定要知道。
勞工朋友在參加職災保險期間發生職災事故,不能工作,以致未能取得原有薪資,而且正在治療中,可以向勞保局申請職災傷病給付。如果有住院治療,經醫師診斷住院治療期間需有人照護,就可以同時請領「住院照護補助」,勞保局會自住院治療之日起至出院止,每日發給1,200元。不過,勞保局特別提醒,如果是入住具有加護或隔離性質病房的期間,就不在補助範圍。
另外,勞工在111年5月1日以後請領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失能給付或退保後罹患職業病失能津貼,如失能程度符合勞工保險失能給付標準附表所定第1等級或第2等級的失能項目,而且失能狀態列有終身無工作能力者,可以請領失能照護補助。勞保局會自申請的當月起,按月發給12,400元,最長以5年為限。
未參加職災保險的勞工,還能請領照護補助嗎?
上面兩種照護補助都是有參加職災保險的勞工才有的保障,那麼未參加職災保險的勞工發生職災導致失能,是不是就不能請領照護補助呢?
勞保局表示,沒有參加職業災害保險的受僱勞工或自營作業者,在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施行後遭受職業傷病,已經向勞保局請領未加保勞工職業災害失能補助,同時失能程度為第1等級或第2等級,且失能狀態列有終身無工作能力,一樣可申請照護補助。勞保局會自申請的當月起,按月發給12,400元,最長以3年為限。
完整資料: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責任編輯/趙鳳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