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楊梅區某公司積欠員工資遣費20餘萬元,因逾期未繳遭開罰30萬元,不過公司遲遲未清償,桃園市勞動局因此移送執行署桃園分署強制執行,執行署除扣押該公司數家銀行存款,分署人員也對公司負責人曉以利害關係,該公司為避免日後信用評等,旋即繳清30萬罰鍰。
根據桃園分署指出,這間設址於桃園市楊梅區的公司前年2月資遣年資逾10年的鄭姓員工,但積欠該員工的22萬餘元資遣費卻遲未給付,違反勞動法令,直到勞動局派員進行勞動檢查時仍然未給付,因此遭到裁罰30萬元,案件也由移送機關移送桃園分署執行。
桃園分署收案後,調查該公司可供執行之財產,並且於今年3月8日核發執行命令,扣押該公司於華南銀行等數家金融機構之存款,雖然該公司曾經表達對勞動局裁罰不滿,惟經執行人員曉以利害關係後,該公司人員為避免商譽受損,以及影響日後與銀行間往來之信用評等,於日前主動匯款 30 萬繳清罰鍰。
桃園分署呼籲,事業單位或雇主務必熟悉並遵守相關勞動 法令,確實保障勞工權益,以免因誤蹈法網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