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一對母女8日上午綠燈經行人穿越道時,遭杜姓孕婦駕車左轉自右後方撞上,母親重傷、3歲幼女送醫不治。女童父親下午配合警方相驗時情緒激動,要替女兒討公道。台南地檢署表示,初步相驗女童死因是車禍造成頭胸部鈍傷、創傷性顱內出血致死。
女童父親下午到台南市立殯儀館配合警方相驗,面對記者詢問時情緒激動表示,太太今天帶著女兒到忠義路上的診所看感冒,母女已走過中央分隔島竟然被車撞,政府才剛修法提高不禮讓行人罰則,真的是太諷刺了。
更離譜的是,對方自己是孕婦,她怎麼開車的,開那麼快「她要生一個還我嗎?」現在除了希望太太順利好起來,也一定替女兒討回公道。
這起車禍發生在上午10時多,38歲李女帶著3歲幼女走路行經北區忠義路與成功路口時,被36歲杜姓女子駕駛的自小客車撞上,李女一度受困車底,女童倒地受創。警消以千斤頂抬高車體,兩人隨後由消防局救護車送成大醫院,女童傷重不治,李女全身多處挫傷,左肋骨有斷裂情況。
從附近一處店家監視器拍到畫面發現,當時馬路為綠燈,李女左手牽著女兒右手,走在成功路的行人穿越道上,剛經過中央分隔島不久,一輛由忠義路左轉成功路的自小客車從兩人右後方撞上。目擊者說法,轎車未減速,李女被捲入車底,女童則倒地受創,附近民眾見狀有人把機車擋在事故現場後方警示來車,有人打電話報案。
轄區台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初步調查,肇事的36歲的杜姓孕婦當時開車左轉,可能受車輛A柱阻擋視線,但確實原因仍待進一步釐清。杜女受到驚嚇一度身體不適,留置訊後將依過失致死罪嫌送辦,警方也並呼籲駕駛人行經路口應遵守號誌,把禮讓行人當成習慣。
責任編輯/李艾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