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女大生2020年遭到台籍男子梁育誌性侵後殺人,案件震驚社會,梁男也因此,被高雄高分院二審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而在民事部分,女大生在馬來西亞的家人求償2000萬元賠償,橋頭地院今日(15日)下午宣判,梁嫌應賠償受害者父母594萬多元,全案還可上訴。
這起事件發生於2020年10月28日,就讀於台南長榮大學的24歲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生當天晚上從學校準備返回租屋處,卻遭梁育誌擄走,必且性侵殺害後棄屍高雄山區。梁男遭逮後,起初還否認自己性侵女方,直到驗屍結果出爐後才坦承犯行,表示自己當時見到鍾女落單,因此拿出麻繩從對方後面勒住其頸部,並且拖到暗處非禮,對方在被擄上車後還有心跳,但準備載到其他地方的時候,卻發現鍾女身亡,之後因為慌亂所以載屍繞19小時,最後棄屍在大崗山。
案件曝光後,檢方認為梁男為滿足私慾,竟性侵殺害女大生,全程無視對方哭喊求饒,因此對梁男提起公訴,建請法院判處死刑;去年3月18日,橋頭地院一審宣判梁育誌死刑,今年3月二審,高分院駁回梁男上訴,維持死刑宣判,目前刑事案件仍在最高法院審理中。
民事部分,受害女大生父母向梁嫌各求償1000萬,橋檢則依被害人保護法規定,補償鍾女父母殯葬費、精神撫慰金共200萬元;今日橋頭地院宣判,梁嫌應賠償女大生父親334萬516元、母親260萬元。全案可上訴;然而梁嫌親屬曾表示,無力替梁育誌賠償,梁嫌也曾表示認同「命償」,因此鍾女父母能否拿到賠償?仍是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