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除了教育部新推出的專審會外,建議地方教育主管機關可以再多做一點:開放專審會除受理學校申請的調查案件外,也要接受家長的檢舉。很多家長可能會顧及向學校檢舉是否不利學生,轉而向媒體或民代求助,涉入的人變多了,很可能產生更多不必要的誤解,增加處理困難。與其讓家長四處求助,為什麼不想辦法納入體制中來尋求解決?
一旦開放家長也可以向地方政府專審會通報,會不會造成浮濫甚至隨意亂指控,增加行政與學校的負擔?當然會,除了原本理應處理的重大情節案件外,一定多了很多因溝通不良、認知差距的「烏龍案件」。但不要忘了,原本的制度僅有重大案件進得來,但「教學不認真」卻還未到「教學不力」就沒有問題了嗎?從協助的角度來說,如果可以在初期階段即獲得專業協助與介入,不是對師生更有利?
況且孩子的教育不是老師單方面的事,需要與家長經常溝通。一旦有這樣的制度,將會驅使老師與家長更密切的溝通、化解誤會,對學生的學習、教法、進度乃至身心狀態有更緊密的瞭解與合作。十二年國教的課程願景不是標舉著「成就每一個孩子——適性揚才、終身學習」?只有家長與教師的密切合作,適性揚才才不會成為空話。
換言之,這些年來家長與教師之間產生了巨大的隔閡,教師的地位不若以往般尊崇,另外教育水準普遍提高下,任何人都可以對教育發表意見,加上社會雖快速變遷,家長、教師乃至一般大眾,也未即時調整對教育的看法與彼此期待,使得家長與教師間容易產生誤會。也因此,不論是否為了處理不適任教師,為了提供給孩子更好的教育品質,家長與教師間的密切合作是不可缺的。隨著少子化,學生人數減少,為降低生師比,提供了有利的環境,是可以善用這個機會,讓老師減少教導學生數,花更多的時間在個別學生身上。
因此除了專審會外,為了促成親師有更多的溝通與互動的機會,建議地方教育主管機關跟學校可以嘗試設計更多類似家長日、親師座談會等活動,拋磚引玉,協助家長與教師更密切的溝通與合作,家長與教師溝通順暢,對教師的誤解自然會減少。
最後必須強調,孩子的教育不是學校的事,很多家長的教育觀念需要與時俱進,甚至釐清似是而非的教育理念。教育主管機關有沒有可能透過類似社區大學或非營利團體,舉辦家長的教育成長活動、設計親子共學共玩等活動,讓家長也隨著孩子一起學習?只有教師、家長與教育行政的一起成長、一起努力,才有可能創造孩子的最佳學習環境,不適任教師的處理也才會露出曙光。
作者介紹|李知非
文字工作者,數度進出大專校院,隨年紀漸長,期能如蘧瑗知非反省。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想想論壇(原標題:「這個老師有問題!」從行政面切入 務實處理不適任教師)
責任編輯/林安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