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人從年輕時一路工作到中老年,卻在屆齡退休之時出現狀況,像是被裁員、調職到低薪崗位、被公司新政策掃到颱風尾,或是被分配輕鬆的職缺、放長假,否則公司就必須給付金額不少的資遣費。對此有理財專家提醒民眾,從開始工作到退休都要持續注意公司政策對自身權益的影響。
根據YouTube頻道《艾倫的理財研究室》分享,有一名48年次、今年64歲的陳大哥,是前國營事業的資深老員工,現已改為民營製造業,陳大哥在公司服務將近40年,但由於公司生產設備老舊,預計在下一季開始為期3至6個月的大型設備檢修,施工期間員工將被分配其他單位,或直接休帶薪、但薪資不高的長假,因此陳大哥聽聞後認為,未來半年可以放帶薪長假,加上年終獎金共計能不工作又爽領50萬元,放完長假也剛好滿65歲退休,沒想到卻也少領200多萬元的勞退金。
《艾倫的理財研究室》指出,勞退舊制是按照「退休前半年」的平均薪資,乘以年資基數計算,第1到15年的基數是乘以2,第16年之後則是乘以1,最高45個基數。陳大哥勞退基數為42.83,平均薪資依資料顯示新制勞退提撥級距87,600元計算,舊制可以領到375萬元,加上新制勞退專戶約160萬元共計能領到535萬元,意即陳大哥放半年帶薪假,加上公司核發年終獎金,至少能在退休前再領將近50萬元,但因為勞退舊制採用退休前6個月的平均薪資計算,因此原本87,600元的平均薪資,可能變成用最低26400元來計算,最後領到的舊制勞退金就只剩113萬元,整整少領200多萬元。
對於公司而言,施工檢修期間營收將中斷,若要安排像陳大哥這樣的勞工找到同等薪資的替代工作,實在不容易,也不大可能讓他放假還給原本那麼高的薪水,如果陳大哥硬是要求公司這樣做,可能會讓幾十年共事的感情變難看,因此陳大哥最後依《勞基法》第53條在帶薪長假前就自請退休,提前領走新舊制的535萬元勞退金,並直接請領每月勞保年金32930元,不必為了帶薪長假和年終獎金,就賭上前後差了200萬元的退休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