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竹北一名張姓中度身障者,自2013年起在竹北一間知名麵館工作,但在工作期間卻3度因推移滾燙湯桶導致燙傷,張男就醫時才發現「店家未替他加保勞健保」。張母控訴店家一個月工時長達307小時,月薪僅「1萬6千元」。對此,店家也出面澄清,目前已透過縣府勞動局進行協商。
一名張姓中度身障者母親控訴,兒子在某間知名麵食館擔任洗碗工約十餘年,工作期間三度因推移湯桶時不慎傾倒,導致下肢嚴重燙傷。帶兒子就醫時,才知道原來雇主沒有幫忙投勞健保。更讓張母不能接受的是,兒子月薪1萬6千元,工時卻長達307小時,讓她憤而向勞動黨議員羅美文陳情,羅美文率眾到麵館前抗議。
對此,麵館負責人指出,指出張男在麵店工作十多年,都有幫他投保勞健保,不過今年1月因新進人員一時疏忽沒幫忙投保,知悉此事後已緊急於5月16日加保;至於工作307小時,是因為張男2時到5時休息時間和中午用餐未打下班卡,實際上每天「工時還要扣除4小時」;薪資則是因為張男的職稱雖然是洗碗工,但僅能做擦筷子、裝筷套等簡單工作,還不能洗碗,再加上他「是中度身障者」身份不適用勞基法,薪資計算都是根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來執行。
負責人強調,3月11日張男燙傷後第一時間,店長和員工就有陪同就醫,事後也有關心慰問並願意支付全部的治療費用,並讓張男休養3個月,且全薪支付,絕沒有不聞不問。
新竹縣勞工處處長劉家滿表示,將全力協助勞工與雇主調解,後續將釐清勞工出勤情況,如果有違法的部分,也會依照勞基法第22條裁罰。未投保勞健保部分,也會請勞保局了解。